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经审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决李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问和矛盾,可能影响公平审判,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发生在19年前,被认定“杀妻灭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当时的岳父母也坚持帮他申诉。
2016年4月,李媒体报道,李玉的前案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等法院决定启动再审。四年后,2020年9月24日,李玉等待再审。再过四天,案件就有了再审结果。
9月24日的再审审判持续了近8个小时。上诉律师向法院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犯罪时间、动机等方面证明了李玉以前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发表意见时表示,检察官对现有证据的矛盾和不足没有异议,但他们仍然认为李和另一名被告孟,仍然相互证明,所以有证据指向李犯罪,检察官建议法院根据事实、情节和证据。
由于案件复杂,审判结束后未宣判。
此前报道:
2001年,贵州六盘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李玉倩被控杀害妻儿后,发现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将尸体转移到钢铁厂高炉焚烧。法院判处李玉倩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8年。
2001年11月20日,李玉上诉后,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判故意杀人罪,但被判处死刑缓期;孟某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李玉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入狱后,李玉前坚持上诉。在支持他大喊大叫的人群中,有受害者谢初明的父母谢洪禄和张林合。
事故发生前,李玉前的全家福,图中最右边的两人是李玉前和谢初明。
2015年5月,经过多次会议、阅卷和走访,上诉律师王万琼向贵州省高等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上诉代理意见。
(来源:央视、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