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阻碍传染病防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经调查,疫情是由于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2021年1月9日,经营者季某某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此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宣传其产品销售。2021年1月17日,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立案侦查,妨碍传染病防治。
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调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指导调查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