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为了加强思想统治,文字狱盛行,主要发生在康雍乾三朝。据不完全统计,三朝文字狱不少于七八十个。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三朝典型的文字狱,涉及的比较多。
许多文字狱发生在康熙朝,其中最著名的有两次,一次是“《明史》案”,浙江吴兴庄廷购买前明大学士朱国真“明史遗稿”,并广集名士编辑补充,修订《明书》,由其子庄允诚出版。后来,这本书被指控为禁忌(书中斥责前明降清者为叛逆,沿用南明永历年号等)。当时,庄廷已经死了,被顽固的坟墓、棺材和骨头焚烧;庄允诚被捕并死于监狱;书籍的序列、校对、出版、出售和藏族读者大多参与其中。70多人被杀,数百人被分配。
(明史案)
二是“南山集案”,即戴名世见方孝标的《滇黔纪闻》等书,并将其引用到自己的《南山集》中。其中方孝标称“南明永恒朝不能称为伪朝”,戴沿用南明弘光帝年号,揭露康熙杀前明太子事件,被指控有“大逆语”,获罪,牵连数百人。戴名世被斩首,方孝标已死,被杀尸。方、戴两家十六岁以上男丁均被杀,女眷未为官奴,方氏同族被发配黑龙江充军。
戴名世
雍正一代文字狱更是如此。查嗣庭相传甚广“‘维民所止’案”,即查在江西当考官时,出来了“维民所止”试题,被指“维止”二字意在斩“雍正”头(查思庭曾作过《维止录》,被查出有“悖逆之词”),最后,被捕在狱中,被杀死,亲戚朋友都被罪。
吕留良
此外,雍正朝吕留良案也涉及面广。吕本是浙江学者,提倡写书“华夷之分”,弟子曾静对清朝的统治不满,谴责门生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岳起事,书中列出雍正害父荒淫,手足相残。岳不愿反,逮捕了张熙奏闻。“吕案”发。雍正一方面将吕杀尸,并将其门生、信徒治罪;一方面组织文人反击吕的理论,驳斥“华夷之分”,最后,引导曾静“自悔”,《大义觉迷录》将其悔词、口供与自己颁布的诏令合并,颁布全国。
(大义感迷录)
乾隆文字狱更是无中生有。比如蔡显案,仅仅因为蔡感慨戴名世因《南山集》被判罪等事,就被凌迟、门人弟子多犯罪。尹嘉泉案中,尹请为父尹加上头衔,请将范文程、唐斌、李光地及其父一起从祭孔庙,乾隆认为他傲慢,于是开始调查尹。后来发现尹在谈论朋党,乾隆认为他的观点与雍正的《御制朋党论》背道而驰;尹曾以孟子为例“为帝者师”另一个尹自称是乾隆不满;“古稀老人”,乾隆认为“古稀”一说是他的御制,尹有犯的嫌疑。后尹被绞死。还有胡中藻案。胡被指作诗“新肠论浊清”这意味着影射,而且因为它在广西学习政治任务,所以有试题“乾三卦不像龙说”,乾隆认为这是在诋毁他的年号。最后胡中藻被杀。
以上是康雍乾三朝的代表性文字狱。需要注意的是,一是清代文字狱远不止于此,二是不能因为清代文字狱盛行而指责清代文学治理。康熙奖励文学,雍正乾隆也有文学治理的功绩。虽然文学治理的事迹也有加强思想控制的目的,但确实有利于清代学术文学的繁荣。这两个问题应该全面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