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历代都有五刑之说,从隋朝开始,五刑逐渐固定,“杖、徒、流、死”五刑一直沿用到清朝。五刑指的是什么?让我们慢慢来。
鞭打是指用小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鞭刑分为5等,从10板开始,最多打到50板就完了,鞭刑本身也不大。隋律规定“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按隋朝的衡量衡,1尺约30厘米,1尺合100分(大家自己算算吧,这就是根细棍)。所以鞭刑一般用在情节最轻的犯人身上,也不是为了真正打你,就是让你知道羞耻,鞭刑可以用钱赎回。
杖刑是指用竹板打屁股。隋朝法律规定,杖刑也分为5等,从60板开始,最多100板。隋朝法律规定,杖刑板长3尺5寸,比鞭刑严重得多。但这也可以用钱赎回。
监禁是指强制劳动,类似于我们以前的劳动教育。刑期从1-3年不等,每半年计算一个等级,不出省,也可以用钱赎回。
流刑,是指发配到边疆服劳役或者是戍边。这个是有距离之分的,从皇城开始算,分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级。而且这个是不允许回来的,户口就落在当地了。
最后,我们谈到了死刑。历史上有很多种死刑,主要取决于犯人犯了多少罪。死刑的主要方式有绞刑、斩首、腰斩和凌迟。今天,让我们来谈谈清朝是如何斩首的。经过这么多代的发展,斩首发展到清朝是一个非常完整的制度。
首先,清朝在北京斩首的地方是宣武门外的菜市场。时间一般选在秋天。一是取春生秋杀之意,顺应时间;第二,秋天收获后,每个人都会进入闲暇时间。会有更多的人看杀头,可以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在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你需要把囚犯从监狱里提出来。在交接过程中,你需要把囚犯推到监狱的牢头,然后大喊大叫“交了”,在外面等牢头抓住犯人,然后大喊大叫“接了”。然后把囚犯带到法庭上验证自己的身体。刑部大堂的主审官会问你,你叫什么?***犯人必须答应,如果犯人自己不答应,旁边的牢头也必须答应他。答应后,主审官用毛笔蘸朱砂,在犯人判决上勾住,然后押上囚车。
犯人上囚车出宣武门到菜市口后,宣武门门上刻着几个大字“后悔迟”。到达菜市口后,监斩官的台子要搭在西鹤年堂药店门口,行刑时,药店里的伙计们都会玩命地摇算盘,据说这样可以辟邪。刽子手杀头用的刀通常供奉在宣武门城楼上,行刑前请刀。杀头一般在午时三刻,因为此时阳气最旺。时间一到,刽子手行刑。
行刑后,囚犯的家属通常会带走尸体。在古代,有一个单独的行业,叫做二皮匠,他们专门负责缝死人的头。在古代,人们关注整个尸体,所以囚犯的家人会要求人们缝头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