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8岁男孩举报嫖娼:女方中途溜走,没有“职业道德”!
无风不起浪,不做亏心事,很难遇到如此精彩的经历。
广西柳州罗荣,一名18岁的男孩,大约47岁,在嫖娼的过程中,女人在吃夜宵的时候溜走了孩生气地报警,导致双方被拘留10天。
这就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在典型案例中,男孩责骂对方没有“职业道德”,但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深陷监狱。
最大的疑惑,一个18岁的年轻人,怎么会看上一个比自己大近30岁的女人呢?深层次上,还要谈性教育的缺失。
先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1月14日,18岁的男孩在广西柳州罗荣通过互联网联系了这位47岁的女子。这名女子是一名从事不当行业的失足女性。这个男孩知道这一点。
显然,这是一种有目的的嫖娼行为。男孩不仅知道女人的身份,而且以前也有过交易,所以男孩会放心提前给女人600元的夜费。
给钱后,他们同意在酒店见面。女人只停留了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后,女人以吃宵夜为借口,中途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女方离开后,男孩还蒙在鼓里,等了一夜才意识到自己被放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