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高安一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本人回应:是布置工作
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
9月15日,江西高安一镇党委书记在会上骂人被诉至法院索赔一元引关注。
原告陈武钳称,2月24日大城镇领导干部大会上,镇党委书记徐江汇对他进行恶毒谩骂侮辱。
15日,大城镇党委书记徐江汇回应称,会上的发言并非针对陈武钳,只是布置工作。
男子状告镇书记“骂人”索赔1元
因在会上点名批评相关人员并爆粗口,高安市大成镇党委书记徐某汇被告到法院。
此前,原告陈武钳要求其道歉遭到拒绝,遂诉请法院判令徐某汇原地(登报)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
一封投诉信引发的事件
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
“‘去告状,赊(丢)大城的人’、‘我把话放这里,你搞得我流眼泪,我搞得你更难过’……”听到这段录音时,陈武钳等人第一反应是,他们被羞辱了。
这段录音是今年2月24日高安市大成镇领导干部大会上,该镇党委书记徐某汇的一段“讲话”,时长21分33秒。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当天会上,大成镇大部分领导干部都在场,约60人。
会上,徐某汇通读了一封投诉信,而在这封交给上级部门的投诉信中,大成农贸市场负责人陈武钳等3人对当地大成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疑似搁浅、当地政府又欲另起炉灶新建一个农贸市场提出疑问,并恳请上级领导“调查事实,为民生工程解决实际问题”。
15日上午,陈武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徐江汇书记)侮辱了我的人格。“他在大会上骂我,说你搞得我流眼泪,我搞得你更难过”。
陈武钳在起诉状中称,“2020年2月24日,徐江汇在大城镇干部大会上对我进行恶毒的谩骂侮辱,说什么劣迹斑斑,谎话连篇,时间长达20多分钟,有录音文字和原声光盘为证”。陈武钳要求徐江汇对其道歉、赔偿精神和名誉损失费1元。
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
陈武钳向记者提供的录音显示,一名男子用地方口音讲话,口吻严厉,其中多处可识别其是口吐脏话,并多次提到陈武钳的名字。
据陈武钳提供的同期声文字实录显示,录音中男子提到,“我把话放这里,你对我私人来,我也搞得你私人活命不成。我现在就是有这身官皮束缚了,我脱了官皮,锄你,散会……”
“这是大城镇一位干部提供给我的录音。他骂我的起因是我向江西省巡视组写《投诉信》。”陈武钳说,据此,4月26日他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陈武钳受访时坦言,在投诉信中并没有针对徐某汇个人,只是就事论事。
男子要求镇党委书记道歉并索赔1元
得知被书记在大庭广众之下责骂之后,陈武钳要求徐某汇道歉,但遭到拒绝。
4月20日,陈武钳一纸诉状将徐某汇告到高安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原地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法院试图组织双方调解未果。
6月5日,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不予受理的(2020)赣0983民初3255号民事裁定书。
理由是陈武钳陈述其提供的录音证据系由他人在大城镇干部会议上录音所得,但未说出具体来源,陈武钳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
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
随后,陈武钳上诉至宜春市中院。
7月30日,宜春市中院裁定撤销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983民初3255号民事裁定,指令高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9月15日,记者致电另一方当事人徐江汇,对方拒接了电话,随后记者去短信希望能够核实相关信息,对方回短信称:“谢谢!希望你来大城(镇)走走!听听!看看!”
一些人提醒陈武钳“不要去较真”。
听了这番话,他打算息事宁人。
然而,他常会听到一些人窃窃私语此事,甚至有人拿此事作为谈资,这让他又很没面子。
今年4月27日,大城镇一名干部或因该事件受牵连而被调离,这坚定了他将官司继续打下去的决心。
据悉,高安市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11日开庭,徐某汇曾表示已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陈武钳则称自己未委托律师,准备单独出庭。
庭审刚开始,因陈武钳提出增加“在宜春日报登报道歉一个月”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应被告律师请求,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镇党委书记开会骂人被诉索赔1元
另据江西都市频道报道,徐江汇回应称,骂人是在工作场合,在工作布置中,语言上措辞上不一定正确,但“说的事没有错”。
“之所以一直没有正面回应高安市大城贸易有限公司的要求,一是谈的时机还不成熟,新的农贸市场还没开建,很多东西无法确定;
二是需要等高安市大城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时申明年出狱后再来谈这件事情;
三,即使要谈,也要依法对大城贸易广场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