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为了加强思想统治,文字狱盛行,主要发生在康雍乾三朝,据不完全统计,三朝大的文字狱不下七、八十起。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三朝比较典型,牵连较多的文字狱。
康熙朝发生了多起文字狱,其中最有名的有两次,一是“《明史》案”,即浙江吴兴庄廷鑨购得前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并广集名士编辑增补,修订《明书》,由其子庄允诚刊行。后该书被指犯忌(书中斥前明降清者为叛逆,沿用南明永历年号等),其时庄廷鑨已死,被倔墓、开棺、焚骨;庄允诚被捕,死于狱中;凡为该书作序、校对、刊刻、售卖、藏阅者多受牵连,先后有七十余人被杀,数百人被发配。
(《明史》案)
二是“《南山集》案”,即戴名世见方孝标的《滇黔纪闻》等书,并引用其中观点到自己的《南山集》中。其中方孝标称“南明永历朝未可称为伪朝”,戴沿用南明弘光帝年号,并揭露康熙杀前明太子事,被指有“大逆语”,获罪,牵连数百人。戴名世被斩首,方孝标已死,被戮尸。方、戴两家十六岁以上男丁均被杀,女眷没为官奴婢,方氏同族被发配黑龙江充军。
戴名世
雍正一朝文字狱更甚。相传甚广的有查嗣庭“‘维民所止’案”,即查在江西任主考官时,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被指“维止”二字意在斩“雍正”的头(查嗣庭曾作《维止录》,被查出有“悖逆之词”),最后查被捕死于狱中,又被戮尸,亲友皆获罪。
吕留良
此外,雍正朝吕留良案亦牵连甚广。吕本是浙江学者,著书提倡“华夷之分”,其弟子曾静不满清的统治,谴门生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岳起事,书中罗列雍正害父荒淫,手足相残之事。岳不愿反,逮捕张熙奏闻,自此“吕案”发。雍正一方面将吕戮尸,并将其门生、信徒治罪;一方面组织文人反击吕的学说,驳斥“华夷之分”,最后引导曾静“自悔”,将其悔词、口供和自己颁布的谕旨合订了《大义觉迷录》,颁行全国。
(《大义觉迷录》)
乾隆朝的文字狱则更加无中生有。如蔡显案,仅仅因为蔡感慨戴名世因《南山集》获罪等事,则被凌迟,其门人弟子多获罪。尹嘉铨案,尹请为其父尹会加谥号,请将范文程、汤斌、李光地及其父一并从祀孔庙,乾隆认为其狂妄,故开始调查尹。后查得尹著书议论朋党,乾隆认为其观点有悖于雍正《御制朋党论》;又尹曾以孟子“为帝者师”自况,引起乾隆不满;另尹自称“古稀老人”,乾隆认为“古稀”一说是其御制,尹有僭越之嫌。后尹被绞立决。此外还有胡中藻案。胡被指作诗“一把新肠论浊清”有影射之意,又因为其在广西学政任上,出试题“有乾三爻不象龙说”,乾隆认为这是在诋毁他的年号。最后胡中藻被杀。
以上是康雍乾三朝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字狱。需要注意的是,其一清代文字狱远不止于此,其二不能因为清代文字狱盛行就指摘清不兴文治,康熙有奖励文学之举,雍正、乾隆亦有文治之功,虽然其文治之事迹亦有加强思想控制之目的,但确实有利于清代学术和文学的繁荣。这两方面的问题应该被全面的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