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台,学政,如何区分
总督、巡抚
清朝省一级官员中最大的就是总督,是管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员。如果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那么就是正二品;如果兼的是兵部尚书衔,则为从一品。但也有很多例外,比如曾国藩平定了太平天国以后,慈禧认为他功大,将曾国藩升任为直隶总督,加正一品大学士,封爵一等候。
清朝时期全国设有九个总督,分别是:直隶总督(驻保定,后改为天津)、两江总督(驻江宁)、两广总督(驻肇庆)、湖广总督(驻武昌)、闽浙总督(驻福州)、四川总督(驻成都)、陕甘总督(驻兰州)、云贵总督(驻云南府)、还有一个比较特别是东三省总督,常驻盛京。
巡抚是管理一省的军政、民政大官。通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衔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在全国各省分别设有巡抚,除了江苏巡抚驻苏州外,其他都在省城。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统称为三大宪。总督一般又简称为制台、制军,巡抚则简称为抚台。制台和抚台我们现在都比较好理解。
布政使(藩台)、按察使(臬台)
清朝的布政使和明朝的布政使有所区别,明初布政使是地方官的一把手,和按察使、指挥使并列第一,分管民政。而清朝布政使则是总督、巡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具体职责有: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县,督促其贯彻实施;管理府、县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类似我们今天分管经济、人事的副省长。
康熙六年(1667年),在全国各省设有布政使1名,一般都是从二品官阶,地方官员在称呼时都简称“藩台”。
按察使的官员是专门管理司法和刑名,正三品官阶,和布政使并称“两司”,清朝不同于明朝的是,地方不设指挥使管理军事。而在地方驻防八旗和绿营,八旗的归属都统、副都统管理。影视剧中常见的提督官员则是省级的最高军事长官,统管一省绿营。提督归总督、巡抚节制。清朝地方官一般称按察使为“臬(niè)台”。
清朝时期的布政使、按察使地位仅次于总督、巡抚,也是属于高级别的地方长官,而绝非什么“打酱油”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