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罚女性四大酷刑:骑木驴,刳剔,桶子刑,人彘
在古代社会,统治者喜欢用一些匪夷所思酷刑,让犯人身不如死,以此来震慑百姓,达到统治的目的。尤其是针对造反者,更是100%的用酷刑威慑,比如清朝就特别喜欢用凌迟,最典型的就是针对太平军官兵,动不动就是剜目凌迟、凌迟枭示之类。
其实,如果是男性犯人,或许还好一些,但如果是女性犯人,这就糟糕了。原因很简单,女性犯人不仅要遭受身体的痛苦,还要遭受心理的摧残,以满足统治者的变态心理!可以说,针对女性的酷刑,要比男性的更残忍!
本文所要讲述的,就是古代处罚女性的四大酷刑,一个比一个残忍,其中第四个家喻户晓!或者说,古人为女犯特制的四个酷刑,第三个不打不骂,却让人崩溃!注:最后两个太残忍,所以就上真实图片了!
第一,骑木驴
所谓骑木驴,就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后面如何处理,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此就不多说了。这种酷刑,让女人遭受非人的痛苦,尤其是心理方面的打击,增强女犯的羞耻感。这一种酷刑,专门惩治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种酷刑实施时,还会脱光女犯的衣服,然后还要游街示众。通常会安排衙役和兵丁开道,一边走一边用棍棒抽打女犯后背!另外,还要逼迫女犯开口, “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
第二,刳剔(kū tī)
所谓刳剃,即为剖杀,割剥之意,专门用来对付怀孕妇女的刑罚!让人震惊的是,行刑者会活生生的破开女犯肚皮,取出婴儿,然而直接扔进火盘之类,活活弄死,场面极其血腥!如果女性和外人通奸,甚至暗结珠胎,通常会用到这一酷刑!
在古代社会,一家一族最重要的是传宗接代,和长久传承下去。因此,古人非常痛恨血脉混乱,或被李代桃僵了之类,所以对于这种通奸,向来是严惩不贷!针对女犯的通奸,类似的酷刑,还有浸猪笼等!元朝时,百姓没办法反抗,所以有“摔头胎”的说法,就是此因!
第三,桶子刑
所谓桶子刑,就是把受刑女子,关在一个和她身材大小相仿的桶里面,不能动不能出,只能乖乖的待在里面。更为重要的是,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解决。时间一长,问题就来了,很快满桶都是蛆虫,进而爬满全身。最后,身体腐烂了,蛆虫就慢慢长在腐肉里,生不如死!
可以说,这一种酷刑不打不骂,不动一刀一鞭,但却让人彻底崩溃。试想一下,蛆虫长在身上,而且满身都是,这是什么概念?简直生不如死!当然,这种身体腐烂到一定程度之后,女犯就会痛苦而死!其中的精神打击,简直无以言表!
第四,人彘
这一种酷刑,可谓是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了。西汉初年,吕雉创造出来,将刘邦的小老婆戚夫人做成了人彘。所谓人彘,就是四肢剁掉,眼睛刺瞎,舌头割掉,耳朵刺聋,鼻子削掉,眉毛头发踢掉.....然后将之装在大岗里,或者仍在厕所里!
到了唐朝,武则天也使用过这一招,针对的是两个女人,即:王皇后和萧淑妃!武则天将这两人泡在酒里,然后称之为“骨醉”。就目前史料来看,就只有这三个女人尝过人彘的滋味。需要注意的是,这三位不是犯人,主要是政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