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这个十大逆天奇案(中国有十这个姓吗)

2022-09-14 14:47:12 作者:閉上眼說再見
导读:揭秘:中国这个十大逆天奇案,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期号:20140824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点左右,圣诞节的后一天。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
民国奇探之探秘十大奇案

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20140824

世界十大奇案 搜狗百科

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点左右,圣诞节的后一天。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

根据其家人的说法,李红当天中午午饭后,就出门前往厦门火车站附近的商贸城更换前两天买的手表,此后就从人间蒸发。警察蜀黍前往商贸城走访,营业员对李红有印象,她是一个人来的,并且换完手表后就离开了,没有什么异常。

警察蜀黍调取了商贸城的监控,发现了李红从商贸城离开的身影。

接着警方又在商场外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她。而这,后来被证实是她留在人士的最后一段影像。

首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商场附近的情况。

这个商场靠近厦门火车站,在一条单向行驶的车道旁。商场出口往东20米就是一个社区监控探头。而往西走一段距离,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门口有探头。而这两个探头中间,相隔50米,也就是这50米的监控盲区,让这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警察蜀黍调取了李红失踪前后时间段的视频,却完全找不到这个人!那也就是说,李红的身影就是在这50米的盲区内,消失的。

我们都知道,火车站是车水马龙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点是大白天,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不见。但那又要怎么解释她就此失踪了呢?

根据生活常识,有以下几种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区内的商店,然后从商店的后门(如果有的话)离开。于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门前道路上的两家商店。这2家店一个是咖啡馆,一个是户外用品商店。咖啡馆店员均声称没见过她,而户外用品店老板表示也没见过她,因为来他们家的都是男性顾客,如果有女士进来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车走了。但是这50米内没有公交车站。

3.打车或者坐私家车走了。这个有可能。

4.由于窨井盖丢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别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门确认过之后,那段时间没有下水道窨井盖丢失,也就是说明没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种可能是成立的。

我们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这50米的盲区内的问题放一边,来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资料。

李红,24岁,离异,厦门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会背景十分复杂。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们、同事等等等等,都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然后警察又查了她的话单,发现她在失踪前连续接到过3个来自同一个电话号码的电话。一查这个号码,发现是没有登记户主信息的那种街边可买的手机号。这个号码很可疑,可是对于警察来说又是一个dead end。

于是,这个案子进入了僵局期。

没办法,警察只好回到我们上一个问题了-也就是“李红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种可能--她上了私家车/的士。

前面说过,她失踪的这条路是一个单行道。在火车站前,双向12车道,中间有高架桥,有护栏,在盲区50米内没有可供掉头的路口。虽然理论上也可以认为她翻护栏去了街对面,但是街对面刚好也是一个大商场,有摄像头,也没有看到她。

这也就意味着,警察得排查这一时间段通过附近探头的所有私家车。这时候,探头就成为了唯一能够帮助警察破解谜团的工具!

但说的容易,做起来难有没有。这个时间段通过的车几千辆,要怎么才能找到那辆带走李红的车呢?更何况视频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来和大海捞针一样。

让你们直观感受下探头能看到的是什么情况。

小学数学应用题告诉我们,路程=时间*速度,那么时间=路程/速度。

看到这个提示,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了呢?

对。

既然已知这段路上没办法掉头,也没有额外的路口,那么在监控盲区这一区域内,两个相邻道路探头之间通过的车子数量就是一定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定的!

然后警察蜀黍计算了一下在当日车流密集度的情况下,平均通过两个道路探头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过这个距离的时间是30秒。

当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车辆通过的时间应该是接近的。最后,通过逐一排查,警察锁定了一辆用时接近1分钟的越野车。

虽然锁定了疑似车辆,但是警察没有证明这辆车和失踪的李红有直接关系的证据。

于是就顺藤摸瓜,摸清了车主的信息,发现车主居然是个有前科进过监狱的人员,以下简称A,嫌疑度又加深一层,现在开一家婚纱店。

再接着调查车主在案发期间的行程,发现此人家住厦门岛内最南,却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离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连押金都没要就退房,退房的时候还把房间打扫的十分干净。房东大妈表示:这种事情我租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过。

然后警察就进入出租房,进行地毯式搜寻,在卫生间和床垫上提取到疑似血迹,但无法证明是否是李红的。

同时警方又从房东大妈那里得知,退房时A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还拉来了另外一个男子B,两个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继续调查,发现B是A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并且得到消息,这两个人近期要带另外2个年轻姑娘去外地,为了防止嫌犯A继续加害女性,警察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将A和B请进了警察局协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果然有问题。

B一进局子就开始不正常发言,说一些什么:“我做了坏事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你打我两巴掌我就说”的话。而A则一言不发。

然而协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证据,否则过了一个时间段就必须放人。这时候一个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将A带到出租房去看看。结果一到那个小区,A的心理防线就彻底溃败。交代了事实。

事实是这A和B出狱以后虽然也能渐渐跟上社会的生活节奏,但是还是嗜赌成性。A甚至连自己的婚纱店都输了。于是两个人就想到从女人身上搞点钱。而A一年前曾经在受害人李红的KTV玩过,也认识 了李红。A和B就觉得这种娱乐场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钱都挺多的,就准备从她那里下手。

案发当天,A用购买的一次性电话联系李红,(就是之前那个3通电话)叫她出来喝茶。然后在那个监控盲区内载上了李红,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内,要走了李红的银行卡和密码,可是一查发现她的卡上只有几百块钱。A和B恶向胆边生,就把李红杀了,抛尸大海。同时警方在卫生间的一个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红的一点点人体组织。

提醒:女性朋友,尤其是那些在娱乐场所工作的,要提高警觉,不要随便和不熟悉的人见面出游。

那警察怎么知道消失的时间段?答:他们调取了下午2-3点通过这2个探头的几千辆车的视频,进行逐一比对。工作量也是很大有没有。

案例2:作案者几人?

期号:20150212

我们都知道,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2014年1月27号,临近大年三十,本该是千家万户团聚过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个村庄里,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先来一张案发地照片。

被害者为本村30岁男青年梁强,刚刚从外地务工回乡,独居。梁强被发现时俯卧于自家大门旁边,门缝开10厘米空隙,死者姿势像是正要爬出门。他颈部被砍2刀,死因是动脉大出血失血过多。根据尸检显示,他死于1月25日,而由于住的偏僻且独居,直到27日村民才发现他被害。

警察来到现场,发现他家里景象极其血腥。血脚印从他的卧室一路蔓延到尸体边,而炕上和附近血迹斑斑,十分恐怖。

同时,警察蜀黍在他的炕上发现,他的被子被整齐的切了一个口,而手机、钱包等物也散落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钱包里只有银行卡,没有现金。

依据被子上的缺口,警方推测,梁强是在床上睡觉时被人砍中,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齐整的缺口。

接下来,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线索被发现了。

警察发现,案发现场的屋门的暗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从门进入房间了。

而接下来,警察蜀黍在房间的窗框上发现了本案最重要的线索--两枚新鲜的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纹。

经过排查,这两枚指纹不属于死者和他的家属,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同时在指纹的附近,警察又发现了几处不完整的脚印。这脚印是布纹质地的,意思是凶手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或者袜套这类的东西。而在院子里,警察又发现了另外一种鞋底有骷髅头的脚印。

综上,警察发现的指向凶手的线索是:

1.两枚新鲜指纹。

2.一种布纹脚印。

3.一种骷髅头脚印。

于是吊诡的事情就出现了。两种脚印也就意味着有2个凶手,但是为什么一个凶手十分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却留下了指纹,另外一个凶手没穿鞋套?

虽然觉得奇怪,但是警察蜀黍觉得骷髅头鞋底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而看护现场的一个村干部留下的相同脚印让警察们找到了卖这种鞋的鞋摊。鞋摊老板表示:这个款式我只进了8双,都卖出去了。警察四处寻访,却只找到其中4位卖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从线索入手,那来分析一下杀人动机。

忘记说一点,警察在屋外的围墙上也发现了有人攀爬留下的痕迹。

梳理一下:

根据现在的线索,可以推断的是:2位凶手,攀爬进入梁强家,从窗户跃入,砍杀梁强。梁受伤后逃出房间,却因失血过多倒在家门口。凶手一人穿骷髅头鞋。

而从动机的角度说,排除变态杀人狂的可能性,杀人动机基本上只有:情杀,仇杀和财杀。

梁强在外地务工,24日才回到村子,24日的主要活动就是在村里的棋牌室打麻将,25日凌晨就被害。可见杀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回来了,起了杀意。

警方排除了情杀的嫌疑人(因为指纹不符),仇杀的嫌疑人(指纹不符)。剩下一个很诡异的嫌疑犯A。

这个A到现在楼主都觉得他简直诡异至极。

A是梁强24日一起打麻将的牌友,A在接受警察询问是说:梁强24日晚9点曾经接过一个电话,听语气似乎是和对方在吵架。而同时和梁强、A一起打牌的另外两位村民也证实梁强接过电话。 但当警察调取梁强的话单时,发现9点多根本没有打给梁强的电话!后来,另外两名村民表示接电话这件事是A事后提醒他们的。

而且A也曾经的25日中午(此时梁强已被害)在3缺1约牌时,别的村民要叫梁强过来打麻将,而A却抢过电话与梁强“通话”,并表示梁强不舒服不来了。

简直诡异至极有没有!

尽管A的嫌疑很大,但由于A体型较胖,不具备翻墙入室的可能,且因为和脚印比对不符,他的嫌疑也排除了。

情杀仇杀都排除,那就剩下财杀了。

调整思路后,警方收集了全村知道梁强回来的87个男性的指纹,和现场遗留的指纹一一比对。对指纹是一件非常非常艰难的事情,大家平常看美剧好像“哔”一声就对好了,其实真实情况是非常艰辛的,因为现场的指纹往往很难非常完整,需要一个特征点一个特征点的去对。本案中,87个指纹10多天了才比对完2/3。

在指纹比对的同时,警察在凶案现场墙根的一个角落一块石头下,找到了一个只抽了一半的烟。这其实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农村人大多节俭,不会抽烟抽剩下一大半就扔掉。而这个牌子的烟也不是被害人平常抽的,因此警察推断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最终,凶手果然就在这87个人里出现了,而他的DNA也和半截烟上的DNA相符。

而令人震惊的是,真正的凶手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凶手刘勇。

凶手B在村里是个大家都知道的老实人,家境不好,依靠在村里打零工为生,已婚,有一个女儿。而他的杀人动机真的就是为财。

事实真相是:刘勇在案发当天在棋牌室打麻将输了300元,而这300元是他女儿的看病钱。B输完钱后心情郁闷怕回家被老婆骂,所以在离开棋牌室碰见返乡的梁强就动了抢劫的心思。当晚,刘9点多翻墙进入梁强家,拿了块木板准备把梁敲晕后实施抢劫,在不安和兴奋的作用下他抽了一支烟。结果抽到一半,老婆打电话叫他回去睡觉。于是他用墙角的石头掐灭了烟,又翻墙走了。

回去睡到半夜3点,刘勇被那个抢梁强钱的念头占据了大脑,按他的说法是:“什么也不想管就是想要抢他钱”。于是带上自家的菜刀又一次翻墙进入梁强家。

然后他发现卧室门锁了,于是就在屋外脱下了自己的鞋,翻窗进入了屋内,拿走梁强的2000元现金,准备开门离开。没想到门的声响惊动了梁强,刘一不做二不休就砍伤梁强。梁强受伤后逃向大门,刘勇居然还在屋外穿好了鞋,然后走过去朝挣扎着的梁强砍了第三刀。

总结:睡前要关好门窗。

另外LZ想起那个坏人的心弦就是断了的说法。刘勇在他老婆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其实是获得了一次救赎的机会,然而他去而复返,终究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案例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20131006

这个案子楼主有印象以来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刚好前面有同学提到。我每次看都觉得“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闲话不多说,开八。

这个案子案情的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办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辈子都很难碰上一起这么复杂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山东商河。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很少有人涉足。而在这一天,有村民在这块农田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随即报警。

警察蜀黍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篮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下脚上的插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男尸。

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拔”了出来,发现尸体由于高度腐败,已然面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30-40岁,身高1.83,体重90kg。现场因为是废弃农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取”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3个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综上,警察蜀黍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青壮年。

2.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3.死者全裸,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警察蜀黍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与此同时,警方发现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机。

大家看看这把斧子,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区别是什么?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这种斧子一般不用于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老板表示:这种斧子进了13把,已经不记得卖给谁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2009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5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2010年1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发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DNA,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无名尸案呢?

由于找不到尸源,警察蜀黍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而在这个案子里,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大开脑洞的警察蜀黍们忽然意识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干了坏事潜逃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整车喷漆”。而后来由于他失踪了,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于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辆车,是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

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现,油漆变干后会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以极有可能是血迹!拿回法医处分析后,经过4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DNA组织成分!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个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警察蜀黍采用的逆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X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王X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2010年年初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

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A。据A的家人反应,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乡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联系。后来返乡的B却告诉A的家人A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个天津人B就是王X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B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东人王X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杀人的筹码已经增加到14万元,可A、B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败了。这时,王X突然告诉B,你和A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赏金。于是B就趁A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X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和B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因为在过了2年以后,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警察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X!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王X的银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在这个案子里,警察蜀黍发现,王X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群发短信,而这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

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一个畏罪潜逃罪犯的情况。所以在2年的过程中警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称谓!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辈的。在王X的村里,民风还相对保守,若按短信开头的“兄弟”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调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短信不是王X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明,王X其实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X合伙杀A的天津人-B。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金钱关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B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还记得那个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AB暗杀案的时候,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的警察蜀黍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白痴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烧”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还有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警察蜀黍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X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回忆王X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气象局,发现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过雪,并且也有大雾。那就可以推测出,王X失踪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来,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3月9日后10天由张本岭拉来火化的人员名单。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5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这就奇怪了,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2008年12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而老人家属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的王X!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X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X与张妻有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本岭。张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发现冷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不见了。问张本岭,他也支支吾吾的。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式血迹,证明属于王X。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杀死王X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奇葩中的极致”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X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杀掉。杀手A和B为了金钱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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