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酒吧设置女性下半身模型作为拱门,不要让粗俗营销这么跑!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双11”在营销战争中,江西省宁都的一家酒吧特别炫耀,试图通过炫耀粗俗的营销推广。11月13日,在网上看到的照片中,酒吧把模仿女性下半身模型放在商店门口作为拱门,看起来非常不雅。一些网民指出:“恶心”。
为了吸引注意力,这种粗俗的举动本质上是贬低和物化女性的个性,但也被怀疑是性暗示。这种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极其粗俗和有害。任何商业营销都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企业应该有道德,管理应该保持底线,不能忽视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俗,突破道德底线“歪路”。
据《潇湘晨报》报道,涉案酒吧的一名员工表示,这是光棍节的噱头,安排在晚上6点,关门时被删除。酒吧工作人员说,“我们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考虑到不良影响,我们还向公众道歉,并发出公开道歉信。”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或者违反良好的社会时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等内容。酒吧推出的粗俗营销广告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必须受到惩罚。
涉及商家的粗俗营销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为了杜绝这种粗俗的营销,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正常关注商品质量和客户服务是企业安定下来的方式。没有底线“邪门”营销行为早该凉了!
建议这些无聊、粗俗甚至违反法律的企业不要把无知当作勇气,把下流当作浪漫。用粗俗的营销来吸引眼球,一定会成为大家喊街头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