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配阴婚是怎么回事? 民间阴婚有真实案件吗?
在中国古代,人们更迷信。如果一些男孩和女孩在结婚前死亡,他们的家人害怕孤独,他们会为他们结婚。古代阴婚是怎么回事?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奶奶说话。“阴婚”当时的故事听起来很害怕。年纪大一点,自己也亲眼看到有些人经营阴婚。当时也搞不懂是为了什么,只觉得很新奇。长大后,想起来“阴婚”读史书的时候要注意这件事。
阴婚,又称冥婚,是为死人找配偶。有些少男少女在订婚后,不等结婚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他们不为他们结婚,他们的鬼魂就会制造麻烦,让家人不安。另一种是,男女订婚后,如果男子在婚前死亡,女子也会结婚并结婚。拜堂时,死夫姐妹抱着他们“神主牌”与新娘举行婚礼。从此,新娘一生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些女人不想守寡,嫁给另一个男人,但人们认为这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准备“前夫”祭祀亡灵。出于爱和想念孩子的心情,老人们认为他们死前不能为他们选择伴侣,死后也要为他们结婚,履行做父母的责任。阴婚被称为坏习惯。
有一则新闻是这样说的:华县一名18岁智障女子小陈,被一群人结婚,被外国警方发现并挽救。
阴婚,又称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头。有些男孩和女孩在结婚前就死了。老人们认为,如果他们不为他们结婚,他们的幽灵就会捣乱,让家人不安。
因此,有必要为他(她)举行阴婚礼,最后把他(她)埋在一起,成为夫妻,骨头埋葬,以避免孤独的坟墓出现在男人和女人的坟墓里。2011年5月22日,韩国已故女演员郑多斌的母亲为她和文成举行了阴婚礼。
提起“冥婚”,也许这个世界上的老人很少听到这个消息,但作为一些老年人,对于传统习俗“冥婚”,也许会让他们记忆犹新。
“冥婚”事实上,中国的发祥很早,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开始广泛传播。“冥婚”又称“阴婚”或“鬼婚”,而且它的名字也很多,比如冥配、配骨、幽婚、圆坟等等。
简单的理解,我们可以“冥婚”它被认为是一场悲哀的婚礼,在幽冥的阴天举行。毕竟是死人的婚礼。
对于“冥婚”,在中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有案可稽。根据《周礼》中关于冥婚的记录:“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生时不配头,死者埋同穴,迁之使相从。”
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搬葬,叫成年寡妇,生时不配头,死后结婚”。也就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长逝,往往实行搬葬,即冥婚礼。
在古代,中国注重成人仪式。情人20岁,女人15岁。他们都是成年人,但如果没有婚姻,他们就无法享受敬拜。此外,死者在没有房间的情况下死亡。在陌生人眼里,背后没有陪伴是可怜的。这通常是冥想婚姻盛行的原因。
虽然冥婚也有实践的优势,鬼婚单方公婆当然俗称鬼公婆,但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公婆,而是像真正的公婆一样互相游泳。因此,如果死者的家富裕家庭,鬼媒自然会来。
还有,生者早婚的气象比较严峻,鬼婚也是如此。当他们长大到农村时,他们只是为所有早逝的人结下了鬼亲。比如曹操爱子,也就是被称为大象的曹冲。估计他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把他和甄的女儿葬在一起。
至于鬼婚的仪式,就像生者一样,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的区别就是把闹洞房改成圆坟,也就是把单方死人的尸棺搬在一起?
中国历史上阴婚的发展史:阴婚仪式是什么?
阴婚,又称冥婚,是为死人找配偶。有些少男少女在订婚后,不等结婚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他们不为他们结婚,他们的鬼魂就会制造麻烦,让家人不安。因此,我们必须为他(她)举行阴婚仪式,最后把他(她)埋在一起,成为夫妻,骨头埋葬,避免孤独的坟墓出现在男女家庭的坟墓里。2011年5月22日,韩国已故女演员郑多彬的母亲为她和文在成举行了阴婚仪式。
男女订婚后,如果男子在婚前死亡,女子也会结婚并结婚。拜堂时,死夫姐妹抱着他们。“神主牌”与新娘举行婚礼。从此,新娘一生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些女人不想守寡,嫁给另一个男人,但人们认为这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是她所谓的“前夫”祭祀亡灵。出于爱和想念孩子的心情,老人们认为他们生前没有为他们选择伴侣,死后也想为他们结婚,履行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情感寄托。在过去,人们普遍相信所谓的坟墓“风水”,认为孤坟会影响家庭后代的繁荣。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赚更多的钱,我也尽力鼓励这种阴婚。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裕家庭,贫困家庭很少从事这种活动。
历史发展
阴婚在汉朝之前就有了。因为阴婚消耗了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所以被禁止了。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战者。”然而,这种氛围从未被消除,有些甚至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欢的儿子曹冲在13岁时去世,曹操聘请了死去的甄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埋葬他们。
宋代,阴婚最受欢迎。据康誉之《昨梦》记载,未婚男女死亡,父母必须委托“鬼媒人”说亲,然后占卜,卜中得到允婚后,各为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记载:“子女死而无妻,或者要求死女骨合葬。”《明史·还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难;刘伯春卒,其雇女也是如此,后都迎棺合葬。
随着贞节观的加强,清代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依然盛行。直到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死者婚礼混合了红白两事的礼仪。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意见,形式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冥婚应该由媒人介绍。双方都应该通过门户帖子、命运和婚后获得龙凤帖子。男人的定居也需要进行。一半是真正的金银,一半是纸质衣服,最后在女人家门口或坟墓上燃烧。
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公家,叫做“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婚礼大多在晚上举行。有时候,人们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街上的鼓声吵醒了。“搭骨尸”的。用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带着纸轿子。有的不用这种形式,还用八抬大轿,全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模仿“文明结婚”仪式,由西乐队前导,后面四个人举着殡仪馆,里面挂着“新娘”照片。
阴婚仪式
阴婚礼,从来没有形成过一个例子。虽然阴婚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它不可避免地是红色和白色的礼仪混合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这取决于双方的主张。因此,阴婚礼的形式非常不同。一般来说,阴婚也应通过媒人介绍,双方通过门户帖子,到生活博物馆结婚,获得龙凤帖子。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不管大小。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一半是丝绸尺子,金银财宝;一半是纸皮、棉、夹、单件衣服,两对金盒,耳环、手镯、戒指、发夹等珠宝。放定当晚,在女方家门口或坟墓焚化。 通讯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肘子、喜果都是真的,只有衣服、珠宝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给男方后,只是“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在男方院子周围举起一周,即鼓乐前导送到附近广场焚化。 上述仪式不一定都举行,但婚礼是必不可少的。是日高搭温室,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面有几盘苹果和龙凤喜饼。还有一朵大红花,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如前所供,并有一朵大红花,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轿子到达女方后,送亲太太将“新娘”取下照片或牌位,由娶妻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父母忍不住大声嚎叫,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还是娶了妻子“新妇”取出照片或牌位,放在喜房炕上的供桌“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张照片绑起来,(取月老牵红线的意思),复上红黄色的彩丝。 只有娶妻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从茶馆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妹夫等,即叫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个公婆互相道喜。
举行上述仪式后,选择一个“黄道吉日”女人可以在破土安葬的好日子起灵。按阴阳先生指定定的时间,棺枢起来后,立即倒进坑里一桶清水,扔下两个苹果。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阴婚的起灵仪式)。 男人在坟边挖了一个洞,露出来“新郎”棺材槽帮,将“新娘”埋在这个穴位里,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礼结束后,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父母等家属(即两个公婆)边哭边道“大喜”。 从那以后,男女方便作为亲家来往。
古代阴婚
实际上,“冥婚”所有朝代都没有消失。
三国
历史曹操为他早逝的儿子曹冲操办了著名的冥婚。据《三国志·魏书·据《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操之子曹冲“建安十三年病,太祖亲为请命。而亡,悲伤。文帝说:‘我不幸,汝曹也幸运。’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在这里,曹操聘请了一名姓甄的早死女子作为儿媳。
曹冲出生于曹操和环夫人。曹冲很聪明,属于天才型。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给曹操送了一头大象。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他问了很多大臣,想不出称重的办法。曹冲说,“在大船上,刻有水痕,称物以载之,校可知。”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儿子,早年去世,难怪曹操为他的死而悲伤,还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与曹操溺爱孩子有关。然而,民间有一种说法,死去的未婚者不会被给予。“成亲”,家里会闹鬼,家人会不安。所以,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是民间普遍认可的,成了“合法婚姻”,墓主两家也成了“亲家”。
唐代
在唐代,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反映在时人的奇怪小说中。唐人载孚《广异志》“王乙”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王乙的人,曾经因为市场经过李氏庄。远远地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让丫鬟传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见面,一番缠绵后,女孩突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下去了。如果你真的对我有感情,以后路过的时候去我的坟墓安慰我的灵魂。”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和当年的丫鬟去女孩墓祭祀,伤心不已。过了一会儿,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王乙倒地猝死。女仆看到王乙的灵魂已经和女孩携手进入坟墓,于是两家人结婚了。
南宋
据南宋人康叔闻所着《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给未婚死者时,两家令媒互求,称之为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据《烈女传一》(卷200)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著称,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为公婆服务。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战死亡。杨母强迫女儿再婚,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的骨头被送回家后,他的岳父认为他的儿媳很年轻,将来必须再婚,所以他的儿子成为了一个单身汉,所以他计划让人们找到一个死去的女人埋葬他的儿子,为他做一个阴亲。听说后,杨氏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能与丈夫合葬。可见,元代民间冥婚的影响。
民国
“冥婚”民国时期也挺流行的,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都会为早战者做这个阴亲。我曾经谈过蒋介石祖坟的风水,在采访中了解到蒋介石的弟弟也做过。“冥婚”。
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到这件事,我们必须解释蒋介石的父亲。蒋父叫蒋肇聪,有三个儿子:蒋介卿、蒋瑞元、蒋瑞青。蒋瑞元,蒋介石,也就是说,蒋介石是三兄弟。蒋介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兄弟,蒋介石的父亲蒋肇聪的第一任妻子徐出生;蒋瑞青是蒋介石同胞的弟弟,即蒋介石的生母和蒋肇聪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蒋瑞青聪明伶俐,比蒋介石更有天赋,非常讨人喜欢,蒋介石在《先妻王太夫人事略》中提到了这位弟弟,“其(蒋瑞青)在我弟弟的行为中排名最后,而天赋却是兄弟们无法比拟的。”
王采玉自然很爱小儿子,但不幸的是,蒋瑞青没有福命,在成年前就死了。蒋介石对弟弟也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瑞青的死使王氏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极度悲痛,很快就病倒了。作为中国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感到非常抱歉他的小儿子,没有把他带大。于是王做了她能做的事,为小儿子做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姓王的女孩,和小儿子合葬,娶了他“媳妇”。后来王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女裙等毕备,媒人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壮族婚俗
马山、上林地区在桂西流传。《岭表纪蛮》曾记载:“隆山(今马山)土俗。儿子死后,如果家人不安,他们会选择一具同龄的女尸和她们一起埋葬。他们被称为儿子得偶,不再为家人制造麻烦。斯时,亲戚朋友必贺。男女之间也有婚姻关系,联系在一起。这样的人叫它‘冥婚’。”
据说在过去,一个家庭有一个男人,他已经到了结婚年龄(通常超过13或14岁),没有结婚就死了。死后家里不断发生灾难,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作怪,要求父母在阴间找媳妇。于是他们找到了一具年龄相同的女尸,最后结婚去世。经协商,两家人送了一些礼物给女家准备宴会,并派人将女尸搬到男尸墓坑合葬。送女尸的过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哭,而是吹打,场面如婚姻,十分隆重。
社会危害
延安暗杀孕妇冥婚案表明,这种封建俗让死者的亲友在身心上遭受非孝思的折磨,也成为诱发“杀人卖尸”罪恶的根源。买尸者迷信思想,杀人卖尸者不顾法律道德,妄想权财,导致令人毛骨悚然的悲惨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