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让囚犯憋尿的刑罚 欧洲古代浴桶刑罚
在中国古代,古人的想象力是不受约束的,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惩罚。这些惩罚是不同的,但最终的目的是让罪犯意识到“地狱”味道。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许多惩罚仍然令人不寒而栗。
不仅在中国,在西方也有许多奇怪的惩罚。今天,我们将介绍其中一个,它被称为“浴桶刑”。据说这种惩罚是古罗马人发明的,目的当然是惩罚那些罪恶极端的人。
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种惩罚与浴桶有关。首先,准备一个可以让人的浴桶,最好是中等大小。然后让囚犯裸体坐进去,盖上浴桶,只让罪犯露出头,下半身被困在浴桶里,不能移动。
这些罪犯不会挨饿,而是会有好生活“伺候”。古罗马人会给他带来美味的食物,并且不用他动手,而是手动喂给他吃。犯人有好吃好喝的东西供着,除了无法动弹,此外还是很享受的。可是时间一久,犯人就发现了这种刑罚的恐怖。
事实证明,虽然囚犯有美味的东西,但他们总是必须排泄。囚犯被固定在浴缸里,所以他们只能在桶里排泄。随着时间的推移,桶里的粪便堆积得越来越多,囚犯的下半身浸泡在堆积物中,慢慢腐烂。这对囚犯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也是心理上的折磨。虽然我看不到桶里是什么样子,但我只是觉得恶心。
据说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在囚犯的脸上涂蜂蜜和奶油。这吸引了许多苍蝇和蜜蜂。这些昆虫不仅会咬他的脸,还会钻进浴桶的缝隙,产卵产蛆,吃掉他的身体。
这些囚犯一开始什么都没有,甚至有点享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越来越恶心,最终在巨大的心理和身体折磨后痛苦地死去。
因此,在折磨人方面,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些心理扭曲。虽然他们扭曲了个性,但他们的想象力非常强烈。除了恶心的人,这些惩罚真的不能想到旅行的效果,只是为了满足当时统治者扭曲的爱好。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历史上不同的民族和国家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小编将列出自古以来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看看谁的惩罚更残忍。建议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网民不要胆小!
比如用毒蛇,或者用蟒蛇;还有用大象踩死,或者让大象鼻子把人扔掉很多次;还有用马拖死。有许多动物参与死亡,包括牛、骆驼、野猪、山羊、猛禽、乌鸦、蜥蜴、昆虫和啮齿动物;古罗马的另一种方式是把人和猴子、公鸡、狗、猫和蛇放进袋子里,扎好嘴,把它们扔进水里溺死。还有各种各样的野兽。在古罗马,用猛兽咬人很受欢迎,而且是全民观看的节日活动,角斗士的性质也是如此。这些野兽包括狮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狗,通常会饿一段时间,让动物接近愤怒。欧洲人估计,在5世纪之前,约有10万欧洲人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动物吃掉。法国、英国和荷兰曾经受到过惩罚,剥掉囚犯的衣服,在肚子上扣一个锅,把老鼠和其他啮齿动物放进锅里,在锅外加热,老鼠害怕钻,咬囚犯的肚子,钻进囚犯的腹部,深入内脏。在中国古代,除了五马分尸之外,用动物杀死动物的方式只有模糊的记载,大部分都是在历史记载不清的古代,比如用毒蛇,只在后人描述的商代看到,以后不记录。
割喉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后,头部和身体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惩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种简单的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狂欢节。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是上述节日、观赏和动物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古罗马的短剑也很适用。在古罗马,最多一次割喉处死1.8万人。有时候古罗马人太麻烦了。战争胜利后,战败者也会要求战俘割喉自杀。后来欧洲武器多采用长剑,割喉逐渐不采用,但这种手段在战场上依然频繁出现。
割喉在中国很少见,不见于正史和法律,通常出现在私刑或犯罪活动中。
剖腹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国。这种方式在日本演变为仪式性的自杀方式。在欧洲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经常采用这种手段。剖腹刑的残忍程度各地也差不多,例如把肠子拖到十几米之外,摘除内脏等等。中国古代有一种专门剜心的刑罚,应该算作剖腹的一种。但在南北朝以后,不见于正史记载。
投掷
将犯人从高处抛落,如岩石、塔楼、城墙、教堂等。也有不同的关注。古罗马和希腊喜欢把人落在岩石上;埃及把人扔在鳄鱼群里,波斯把人扔在尖石上;在中世纪,欧洲有许多长矛。在现代欧洲,人们也从直升机上摔下来死去。这种惩罚在现代仍然被采用,因为它很容易伪装成事故。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正史记载,也可能存在,应该是私刑。
饿刑
这种刑罚包括没饭吃、没水喝,同时也经常伴随其他的惩罚。此外,还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和饮用水量,以延长缓慢死亡的时间。欧洲有一种“饥饿面具”,犯人戴上后,嘴里塞满了铁舌头,吃不下。欧洲还有一种饿刑,可以在犯人口中塞入张合的铁制“恐怖梨”,以免犯人发出声音。有的“恐怖梨”为了破坏犯人的喉咙,里面有尖刺或旋转。当然,“恐怖梨”使用不限于口腔,也可用于犯人肛门或阴道。最可怕的饿死方法是给囚犯少量的食物,维持生命,然后在囚犯身上涂抹牛奶和蜂蜜,加上囚犯自己的粪便,吸引大量的苍蝇和寄生虫,直到无数的蛆进入活囚犯的身体,导致死亡。记录中的刑罚持续了17天。纳粹集中营是大规模量化饥刑登顶的典型例子。相反,饥饿的极端是饱刑,出现在波斯和欧洲。就是将犯人大量进食,喂饱之后,堵住肛门。让犯人的粪便腐蚀自己,直到死亡。20世纪西班牙内战期间,水泥用于堵塞犯人肛门。中国古代可能有饿刑,但也不见于正史记载,法律规定中没有,应该只是私刑。至于饱刑,在中国的历史记载中似乎没有。
囚笼
笼子是一种特别狭窄的容器,用来囚禁囚犯,通常还有其他惩罚,比如饥渴。这种惩罚长期存在于欧洲和亚洲。笼子一般镂空,内外通透。在中世纪,欧洲使用了更多的笼子,因为教会不喜欢流血,但喜欢展览。将人关在笼子里,挂在公共场所,彻骨冰冷或烈日炎炎,加上饥渴,直到犯人死亡。有时候在欧洲,犯人死后还会吊很长时间,直到尸体完全腐烂。古希腊的亚历山大皇帝非常喜欢这种方式,所以一个非常狭窄的笼子被称为“亚历山大笼子”,又叫做“小女孩”。在中国历史上,笼子通常是关押囚犯的临时手段,很少被视为处死囚犯的最终手段。
活埋
这种惩罚在世界各地都很常见,包括中国,最常见的是埋在土里。有人说罗马的历史始于活埋。活埋在法国、德国等地后来发展起来,比如把人推进井里,然后把井埋起来。在中世纪,法国有一段时间认为把女人吊起来很不雅观,所以活埋已经成为对女人的特殊惩罚之一。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而是私刑。
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喜欢玩机器密切相关。囚犯赤裸裸的身体被固定在一个带钉子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每次轮盘旋转,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都会切下一块肉。转十圈后,囚犯基本上会被撕裂。
碾刑
碾压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用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囚犯放在中间,双方同时用力,逐渐增加;三是用有利物的东西碾碎或撕碎。在罗马和埃及,犯人经常被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这样犯人就永远不会有活机。日耳曼人用沉重的木头市场来回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酱汁。在波斯,囚犯被塞进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里。这样处理过的囚犯没有形状。
压杠子
杠杆通常是将受害者绑在十字形刑架(中国旧称为平衡架)上跪下,或强迫她站起来跪下,然后用粗木杠压在受害者的小腿上,两个受害者踩在杠杆的两端,或用绳子绑在杠杆的一端,一个受害者踩在另一端。受害者小腿肌肉开裂,膝盖受伤。像老虎凳一样,压杠子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酷刑。除了刑讯,受害者很难走路越狱。
火刑
中国古代也有火刑,但远不如欧洲丰富多彩。当然,火刑是人类最早的法律文件《汉谟拉比法典》中的三大刑罚之一。因此,火刑不一定是欧洲人发明的。火刑在古印度也很流行。欧洲在古希腊有火刑。从那时起,欧洲人在火刑中表现出了丰富的想象力。特别是在中世纪,火刑手段更加壮观,甚至对火刑中使用的燃烧材料和柴火堆的放置也有详细的规定。有一种火刑是把不捆绑的囚犯关在笼子里,放进火里,目的是欣赏囚犯,也被称为跳跃;古希腊也在囚犯身上浇沥青;罗马人曾经用火刑烧死了大量的基督徒,后来火刑成为基督徒最喜欢的手段之一。
宗教裁判一般把柴堆放在犯人周围,有的到膝盖高度,有的到臀部高度。为了方便围观,柴堆不能太高。扩大柴堆,可以举行集体火刑。然而,这种方式有时由于风的关系,不能烧死囚犯,因此,另一种方式是把柴火堆放得和其他人一样高,留下一个人可以进入的通道,囚犯进入后,然后用柴火堵住通道。这种方法可以保证万无一失,但缺点是旁观者看不到临死挣扎。还有一个特殊的小屋,犯人进去后,塞上木头和草,同时点燃。另一种是犯人直接站在高高的柴堆上。火刑的千变万化在于火的大小。有的烧了之后,把木柴的一部分去掉,变成小火。
因此,对木柴有规定。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得到了这种待遇。英国人将贞德捆在很高的柱子上,最初的火烧掉了贞德的衣服,撤掉木柴,火势减小,目的是让围观的人可以从下方看到贞德的生殖器,然后再加大火势。有的火刑在点火前勒死犯人,有的在点火时处死犯人,有的打昏犯人,但更多的是活活烧死。针对不同程度的不同程度的犯罪。其他火刑是在坑或沟里,法国国王曾在一条沟里同时烧死了600多人。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估计,在中世纪镇压异端最严重的300多年里,欧洲有10多万人被火刑。1808年,法国暂时取消了火刑,但直到1814年才恢复,1820年才完全禁止。其他欧洲国家在此期间几乎取消了火刑。汉代以后,中国取消了火刑,南北朝的火刑是指焚尸。
锯刑
锯刑有点类似于肢解,主要区别在于工具。这种惩罚最早出现在地中海周围,后来传到希腊和罗马。《圣经》记载了锯刑。锯刑是从腿和腰部之间锯开的。除了金属锯,锯刑工具还使用粗绳。18世纪末,锯刑在法国和西班牙仍然存在。纳粹也用过这种方法。然而,这种惩罚在中国历史上没有记载。
箭刑和贯穿刑
你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到她的用途,你可能会吸一口冷空气。这是著名的纽伦堡“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打开和关闭的容器,里面装满了锋利的钉子。把人关进去需要几天时间。心脏和其他主要部位没有刺。这种刑法被称为"拥抱铁处女"。
毒药
毒药也是在地中海产生的,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苏格拉底死于这种惩罚。这种死亡方式后来被经常使用,但大多是司法以外的死亡手段。中国古代也使用毒药,但并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
吊刑
中世纪起诉意大利,后来推广到欧洲。吊刑的一般方法是将犯人的手剪在背后,用绳子绑住犯人的手腕,然后挂在杆子或架子上,然后突然松开绳子,让犯人自由降落。但是,这种降落并不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这种惩罚经常使犯人的手臂脱臼。在执行这种惩罚时,有时会将重物绑在犯人的脚踝上,导致犯人大腿脱臼。若悬挂重物重,还会导致犯人腹部开裂。瑞典在18世纪末有一起与吊刑有关的案件。法官无法判断两名嫌疑人是强奸犯,所以他们让两名囚犯掷骰子,小点被判处死刑,大点被判处死刑,被判处死刑的人没有死。吊刑将根据犯罪的重量调整脚踝悬挂物的重量,因此,40%的吊刑受刑者可以活下来。这种惩罚在18世纪短暂出现在中国,是西方人带来的。
墨刑
墨刑是在犯人脸上刺字,给犯人的一生带来不可洗去的污点。宋江在《水浒传》中被判刑
鞭击
鞭打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处罚,是固定人,用鞭子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