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问题在下午三点处理 真相让人冒冷汗 但它反映了古人的智慧
我们经常看古装电视剧和明清小说“下午三点开斩犯人”情节。古代为什么要选择?“午时三刻”行刑到底有什么讲究?
在古代,一昼夜分为十二个小时和一百刻。“刻”原来是指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桶一夜滴完,分成一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小时合八三分之一。“午时”一般在今天中午11:00到13:00之间,中午3:00接近中午12:00,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
中国文化的宗教色彩并不强烈,但事实上,鬼魂因素总是体现在人们甚至政府的日常活动中,文学作品“午时三刻”杀人时间就是这种鬼因素起作用的例子之一。
那么,古代法律规定了吗?“午时三刻”行刑呢?事实并非如此。唐代法律明确规定,只能在未时到达申时期间行刑(下午一点到五点左右)。“午时三刻”。明清法律只规定了与唐代相似的行刑日期,对行刑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明清小说“午时三刻”行刑的说法应该只是当时政府的惯例,或者说书人、写书人的普遍看法。
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左右,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在当时的人眼里,这是一天“阳气”最盛时期。
在古代,人们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人是否犯罪,他的鬼魂总是纠缠法官、监狱官员、刽子手和其他与他被处决有关的人。所以在阳气最高的时候,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性的“午时三刻”行刑的主要原因。
下午三刻钟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立即消散,这个罪大恶极犯,应该是“连鬼都不能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阳气最盛,不同于现代天文学,不是中午最盛,而是中午三刻。古行斩刑是分时开斩的,即斩刑有轻重。一般来说,斩刑是刀,让它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的犯,必须选择中午三刻开刀,不要让他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是最盛的,不计时间,所以皇帝命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但也许还有另一层含义。“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考虑。 (摘自《廉政望》)
下午三刻处斩的原因,“不许做鬼”说要比“体谅”说可靠点,毕竟大限快到了,即使困得抬不起眼皮,犯人当时也会睡意。
那古人为什么要选择这两个时间段的药呢?今天就一一揭晓吧。
这个午时三刻,按古代时辰计算,大约是中午12点。
这个时候处决犯人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个听起来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因为杀人就是要和下面的阎王打交道。当人头落地时,阎王会派鬼李来护送死者的灵魂。中午是太阳最大的时候,也是阳气旺盛的时候,所以鬼李不敢放肆。如果你把它放在晚上,鬼就不能出来制造混乱。所以当太阳正大的时候,被处死的囚犯就不会变成一个强大的回来。
第二种说法是,犯人中午筋疲力尽,注意力不那么集中,砍头也不那么痛苦。
那为什么秋后要再处决呢?
秋天,世界上的一切都开始枯萎,此时将囚犯集中在处决上意味着人类生命的枯萎。这与自然法则是一致的。证明杀死这个人符合上帝的安排是很自然的。
看完这个,你觉得古人脑洞很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