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主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将房屋分割后转租。住在其中一间的女孩忘了熄灭蜡烛,从而引发火情。楼上住户明知着火了,但未及时逃离,待火情变大后已回天无力,最终不幸死亡。之后,死者家属将房主、二房东和女孩一起诉至法院索赔。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调解此案,女孩赔偿 15 万元、房主赔偿 4.5 万元、二房东赔偿 6 万元。
2019 年 6 月的一天晚上 9 时,某小区 3 楼一户居民房发生火灾,后蔓延向上燃烧。住在 4 楼的一男子在躲避明火的过程中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火灾的起火点位于女孩承租的房间,且三楼与四楼的交界处楼道里堆放了大量杂物。
据承办法官介绍,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子出租,明知承租人分割后再转租,成为了群租房。因为停电,住在其中一小间的女孩着急出门,以为把蜡烛吹灭了,但其实没有,结果发生火灾。住在楼上的男子当天知道火情,但是因为自信或大意,没有及时逃离。
三被告在使用 3 楼房屋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和消防安全义务,对楼上住户的死亡和财物毁损均有过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原告家属一开始索赔近百万元,后经释法析理,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 30 万元。
审理过程中,三被告均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分析当事人各方的责任,最后调解结案。
就在这起案件依法审结后,作为次承租人的女孩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承办法官提醒,群租房往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在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的群租房内发生火灾事故,纵火的承租人、出租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对放火、失火、过失致人死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作为次承租人的女孩,也应根据其行为时的主客观要件,承担放火、失火或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