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一所驾校的教练因车祸当场死亡,学生身份的曝光非常痛苦。
7月16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汽车工业园区产业三路与博览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是一名驾校教练驾驶一辆小型汽车与越野车相撞,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在医院抢救后死亡,其他人员受伤不同程度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死者家属介绍,刘今年7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事故发生前,他和其他几名学生一起乘坐驾校教练的车,准备练习科目三路考试的内容。事故导致乘坐副驾驶的刘当场死亡,另一名学生韩在医院抢救后死亡。
7月19日8:53,榆林交警三大队发布了《关于网络传输的》“7.16”陕西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因车祸当场死亡。
全文如下:
关于网传“7.16”陕西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车祸现场死亡说明
7月16日16时17分左右,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的指示,交通事故发生在榆阳区麻黄梁镇汽车工业园区工业三路与博览路交叉口。交警三大队领导和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同时,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领导也赶到现场。事故为闫*平驾驶陕K1M7*7小车从西向东行驶,从南向北行驶的刘*静驾驶的陕K6Y2*1越野车相撞导致刘*男子当场死亡,一人在医院抢救后死亡,其他人员受伤程度不同。
7月18日,微博用户“貂蝉少女”发布微博就“7.16”陕西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因车祸当场死亡,办案部门延迟通知家属,至今未认定责任。正处于花季的大学生刘某即将步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但生命消失了,我们深感遗憾。问题是:事故造成陕西K1M7*7.小型汽车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无法获取伤亡人员信息。三大队通过汽车找人等方式努力,当晚9点确定了刘*男性身份立即联系家属;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法律规定,三旅委托尸表、血醇、车辆技术状态等司法检查鉴定,经调查证据收集结束,证据收集全面,三大队将按照法定期限及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妥善处理后续工作、事故细节及后续处置结果。我们将及时通知我们的家人并向公众公布。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