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华大学生起诉ofo押金是99元,结果是400元
“小黄车,ofo,退我押金!”
截至目前
消费者通过ofo官方网站、微信官方账号
APP端、线下办公室
无法正常联系
不久前,为了找“小黄车”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21岁的清华大学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打了场官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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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0日
小孙注册ofo自行车共享用户
交了押金99元
2019年,小孙在“ofo”APP存款退款申请尚未到达。
2020年5月,小孙再次登录“ofo共享单车”APP时,注意到APP的“注册/登录”界面以黄色小字的形式提供用户服务协议格式合同的入口,并用小字提及“解决争议的条款”,登录无需任何勾选或点击即可。
本协议规定更新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约定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贾义仲裁委员会,并按照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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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向法院申请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小黄车运营公司辩称
仲裁条款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小孙认为仲裁协议无效,“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运营商应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普通消费者根本不注意协议中的上述争议解决方案。
不久前,小孙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确认小黄车仲裁协议无效。
拜克洛克辩称,仲裁条款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况,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视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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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认为
申请仲裁最低费6100元
小黄车约定只用仲裁解决争议
实质性阻碍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提交的押金一般为99元或199元,每辆自行车的租金只有1元,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和处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6100元。与案件目标金额相比,纠纷解决成本过高,这将大大阻碍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利。”小孙在起诉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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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
拒绝小孙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小孙承担
法院认为,本案《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具有明确的含义、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根据发现的事实,小孙自愿选择注册ofo《仲裁法》规定的自行车共享用户无效,视为有效。
鉴于认为,诉讼和仲裁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各有优缺点。与诉讼方式相比,仲裁解决纠纷具有高效、快速、最终裁决的特点。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比例确定最终仲裁费用的分担,并要求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因处理案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选择仲裁解决争议择对合同各方的主体是平等的,不能被视为排除一方的主要权利。小孙提出,仲裁费用明显高于诉讼费用和权利保护费用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而不是仲裁管辖权的结果。
7月23日,法院裁定驳回小孙的申请,由小孙承担400元的申请费。
至此,小孙不仅没有退还押金,还没有退还押金“倒赔”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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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律师指出,消费者师指出
运营商通过增加争议来解决成本
阻碍消费者维权
电子商务行业有蔓延趋势
“争议解决方案仅限于通过格式合同申请成本高的仲裁,这是经营者通过提高争议解决成本来阻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典型手段。目前,这种现象在电子商务行业已经蔓延。此外,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在用户协议中使用格式条款将管辖法院约定为企业所在地法院,这也增加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成本。这些行为在程序上是公平的,但在实体上是不公平的。”
8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就像去年起诉上海迪士尼乐园一样,面对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大问题,另一名大学生这次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应该赞扬他们。消费者权利保护需要更多的人参与,舆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只有这样,运营商才不敢肆意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环境才能越来越好。”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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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下午
据记者登录小黄车APP
申请退押金
结果显示,排队等候的人超过1660万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