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女性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理赔300万”这一事件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自2015年以来,该女子李遇到了近900次延误航班,并获得了300多万元的索赔。《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4月29日,南京警方逮捕了嫌疑人李,并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选择延误率高的航班
注意航班信息伺机退票索赔
南京警方表示,4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接到保险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的报告,称在机票延误保险赔偿时,发现李领导的许多人使用不同的护照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多次索赔。陈先生怀疑该公司可能会遇到保险欺诈。
鼓楼警方通过调查发现,2015年至2019年,李和其他20多人经常在主要保险公司申请航空延误保险。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些账户的赔偿最终转移到了李的账户,警方推断李涉嫌重大犯罪。根据线索,警方于4月29日前往山东逮捕李。
在李某住所,办案民警搜出大量用于记账和航班信息的纸质笔记材料,以及电脑中多份航空延误险异常说明样表。这些样表清晰记录了其向各大保险公司索赔的详细信息。
据调查,李除了使用自己的身份外,其他用于购买机票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都是以购买财务管理为由从亲友那里欺骗的。在其中一次航班中,李以5人的身份索赔了10多万元。
据警方调查,李有航空服务工作经验,有办法提前取消或延误航班信息。为了达到目的,她在网上选择了延误率高的航班,然后检查航班是否有极端天气。之后,李会选择延误率高的航班,虚构购票,大量投保不同身份。李某从亲友处骗取了20多个身份证号和护照号。为了逃避系统验证,李某虚构购买不同身份的机票。为了更隐蔽,李每次买机票都要用四五个身份,每个身份最多要买30到40个延误险。
此外,李还将关注航班信息,等待退款索赔的机会。因为李根本不会乘坐这些航班,她总是关注航班的动态。如果她知道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会在起飞前退票,以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延误,李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
警方调查发现,购买保险的保费约为40元,保险公司因飞机延误而支付的金额从400元到2000元不等。若延误时间长,赔偿费用甚至可达7000-8000多元。在李的笔记中,航班延误时间、保险公司、索赔金额一一清楚记录。李通过购票虚构行程,然后利用延误索赔骗取理赔金。据初步统计,自2015年以来,李某诈骗近900次,理赔金近300万元。
近两年来,此类案件发生了多起案件
涉及团伙诈骗的金额超过2000万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航班延误和索赔欺诈案件以前发生过太多。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南京江宁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破获了一起保险欺诈案。作为一名企业高管嫌疑人唐冒用他人身份购买了707笔航空延误保险,故意骗取保险14万元以上,非法利润11万元以上。
自2019年10月起,唐利用以往非法获得的他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延误保险。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单,唐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3个月内获得了707笔延误保险,总计1.4万元。除了唐支付的保险金,他获得了113120元的利润。
据新华社报道,5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海市首例“航延险”一系列的保险欺诈案件。嫌疑人通过提前获取航班延误信息,虚构保险目标,乘坐延误航班来骗取保险索赔。共逮捕了27名嫌疑人,涉及2000多万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何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而招募成立“保险理赔团队”,并在广西、湖南等地组建合作团队。犯罪团伙根据所掌握的航班延误信息购买相应的航班机票,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保险代理公司等渠道重复投保多份“航延险”,虚构的被保险人需要正常到达航空旅行,并使用私人航空公司和机场印章伪造多个航班延误证书,分别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近年来,这些犯罪嫌疑人连续犯罪数千起,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利用保险规则漏洞“薅羊毛”
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河南玉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健认为,从法律上讲,购买保险是一种“射幸”行为与购买彩票的性质相同,即保险人是否赔偿或支付保险费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这是不确定的。然而,李购买延误保险的行为明显脱离了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范围,并涉嫌犯罪。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认为,延误保险属于种商业保险。在类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涉嫌虚构保险目标,即虚构多人行程和多人需要正常航空出行的事实。通过提前取消航班或延误新闻,购买延误保险以达到骗取保险索赔的目的,诈骗金额已达到保险诈骗的起诉标准,涉嫌构成保险诈骗。
在司法实践中,有类似的延误保险欺诈案件,也被认定为欺诈罪。因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保险规则的漏洞“薅羊毛”,侵犯保险制度和保险公司财产的,可以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构成保险欺诈,必须实施虚假保险目标,编造虚假损失、夸大损失、故意造成损失,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是真实的,飞机延误,延误的原因不是嫌疑人,而是天气,嫌疑人通过计算概率购买延误保险,这更像是航班延迟保险的规则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