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奇葩!在葬礼上唱歌!“今天是个好日子”,挨了一砖头…打人者获刑
8月19日,河北省青县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公开
一名男子在葬礼上唱歌
因被指唱了“今天是个好日子”
头部被砖头击中
但法院经审理查明
唱歌男子是“无故被殴打”
其他人也被打架
经鉴定,歌手受伤
为轻伤一级
为什么会在别人的葬礼上?
唱“今天是个好日子”呢?
这不是讨打吗?
原来歌手是被邀请唱的。
▽
01
这名男子说他被邀请唱歌
打人腿上有鲤鱼纹身
1994年8月31日,被告李崇旭出生于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根据判决,2019年11月12日,他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青县公安局保释候审。
李崇旭说
2019年8月2日那天
他去村里的葬礼上帮忙
这时,一个男人正准备唱歌
他不让唱
那人说他就唱
自己就走了
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
结果听到那个男人在唱歌。
“今天是个好日子”
于是李崇旭上前用手
朝那个头部拍照
然后他又从地上走了
捡起一块砖头
向那个男人扔头
当时在葬礼上忙碌的人
两人一打起来就过来拉开了
然而,受害者宋江(化名)的陈述被称为
他在李豹庄村的葬礼上唱歌
唱完歌,坐在餐厅北面的台阶上
等着拿唱歌的钱
这时,一个男人从东面来了
说谁让你在这里唱歌?
宋江说刚要说话
那人在地上拿起一块砖头
打了他后脑勺
然后他扇了头一巴掌
这时,旁边的人拦住了那个人
“后脑勺断了,右臂疼痛,头晕,呕吐。”
02
二叔问后,左眼挨一拳
肚子被踢了一脚
李崇旭说,他到医院后,
听父亲说他打了
二伯李靖(化名)的眼睛
李靖陈述证实
当时,他从村里的丧事账房走到餐厅
刚到街上看见李崇旭
拿起地上的砖头
坐在餐厅对面的宋江
“当时有人拦住了,但没有拦住。李崇旭用砖头打宋江的头。然后李崇旭用拳头打宋江的头,宋江倒在地上。”
李靖看到李崇旭打人。
紧紧地向李崇旭走去
李崇旭也向他走去
“见面后,我问李崇旭为什么打别人,李崇旭说没打。”
没想到的是
刚说完,李崇旭就用拳头朝着他
李靖左眼打了一拳
然后他踢了踢我的肚子
把二叔踢了几米,出去倒在地上
二叔倒在地上,腰撞到路边
放在旧变压器上
他看见李崇旭骑在自己身上。
还想用拳头打
他踢了李崇旭一脚
推开李崇旭
然后李崇旭被拉走了。
当时李靖左眼肿,腰痛
后来,医院诊断左眼视力丧失
李靖说,“李崇旭的父亲在住院期间已经为我支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不需要李崇旭给我经济补偿,也不做司法医学鉴定,我理解李崇旭的行为。”
03
打人者曾经吃过冰毒
戒毒后有暴力倾向
母亲李崇旭说
与李崇旭的父亲离婚后
儿子和父亲住在一起
“后来,由于缺乏纪律,李崇旭开始吸食冰毒。几年前,他被迫戒毒。从戒毒中出来后,他感到不正常。”
她还说,李崇旭从小就有暴力倾向
从戒毒所出来后,我觉得他有点神经
因为他有暴力倾向
所以他不敢靠近他
李豹庄书记兼主任说
戒毒后,李崇旭精神不正常
有时候眼睛是直的
冲着人就乐
有时发病
随意辱骂行人,看谁打谁
然后李崇旭打人
与精神疾病有关吗?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冀医一院司鉴(2019)精鉴字第47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人的滋事行为不是在××在症状的控制下,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障碍,应当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崇旭随意殴打他人
两人轻伤一级
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
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李崇旭的犯罪行为
引起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宋江的物质损失
应予以赔偿
最后,法院判处李崇旭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宋江医疗费、住院食品补贴、工作延误费、护理费、评估费、交通费19759.47元。
要DV君说
在葬礼上唱这首歌
真是莫名其妙
但也可能有误解
一上来就打人
还是太冲动了
有事好商量
不要冲动,不要生气
愤怒给魔鬼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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