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关系到你的钱包,医保门诊报销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也会有新的变化。
昨日(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可报销,报销比例从50%开始。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想知道哪些新变化?
三项核心措施
一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开始。将门诊小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这是一种新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草案的规定,在门诊进行的一些手术也包括在整体基金的报销范围内,参照住院报销管理。在门诊慢性病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慢性病保障逐步扩大。
中国劳动和社会科学保障研究所研究员王宗凡表示,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已达80%以上,但门诊保障相对薄弱。门诊通常是常见病和常见病。过去,人们认为这些疾病的负担很小,个人负担得起,但现实并非如此。门诊疾病的成本不一定很低,如肿瘤放疗和化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斥、白血病治疗等,成本往往高于住院,负担更重。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应从重大疾病、住院延伸到小疾病和门诊,平衡门诊和住院保障。建立和完善门诊保障,首先是减少门诊共同保障转入账户的资金,扩大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范围,将成本负担较重的门诊疾病纳入支付范围。”王宗凡说。
二是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我国目前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根据政策规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保30%计入个人账户,70%计入社会统筹。
改革后的区别在于,个人缴纳的2%仍将转入个人账户,但单位缴纳的30%不再转入个人账户,即,个人账户规模缩小。
目前,我国单位支付的平均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8%,其30%约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下一步,这部分资金将统一进入医疗保险协调基金池,而不是个人账户,以提高门诊安全水平。
三是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在个人账户资金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之前,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规定,最初只能支付员工自己的医疗费用,导致"大量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医疗费用的上涨、老龄化的加剧和报销待遇的增加,许多地方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面临着“穿底”然而,个人账户中存在大量资金或滥用的风险不仅严重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共济功能,而且增加了系统的管理成本。
但改革后,将扩大到员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过去只能支付指定医疗机构的费用,扩大到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探索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支付。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治疗保障司副司长范卫东介绍,改革后,不仅医疗保险待遇不会减少,而且个人支付也不会增加。“我们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结构,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增加重量!医疗保险改革即将到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将发生变化!不止这些…加强统筹基金建设,同时扩大基金保障范围,将门诊小病纳入保障范围。让人们对周围的医疗服务感到放心和满意。”樊卫东说。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樊卫东解释,改革前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在使用中,执行什么政策,执行什么政策。“原来的部分没有改变;改革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
重磅!你的医保账户会有很大的变化!
来源:新闻坊、新京报、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