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起妨碍传染病防治案件宣判 被告冯有期徒刑一年_新闻频道

2022-09-30 09:54:26 作者:自倚修行
导读:2人隐瞒接触史获刑(图),原标题:隐瞒117名居民和17名医务人员被山西隔离 9月18日,山西省首起妨碍传染病防治案件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
隐瞒接触史致88人隔离,安徽男子获刑1年6个月 缓刑2年

原标题:隐瞒117名居民和17名医务人员被山西隔离

9月18日,山西省首起妨碍传染病防治案件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姚、冯犯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冯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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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发生在太原市疫情防控进入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一度引起全市广泛关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审理查明

2020年1月20日,被告姚的阿姨、叔叔、侄子从武汉抵达,先后住在姚父母家(杏花岭区某小区)、姚、冯(尖草坪区某小区);1月28日,三人搬到姚租来的出租屋(尖草坪区),居住至2月7日。在此期间,姚的叔叔、母亲和父亲相继出现发烧症状。他的母亲在家里晕倒了,邻居聂帮忙把他扶到床上离开;姚和冯从未向上述居住地的社区报告过武汉的亲属、接触史和家庭发烧史,并在租房时故意隐瞒上述情况。

2020年2月6日14时38分,被告姚的父亲出现神志不清的症状,120辆救护车被送往太原市中心医院急诊。姚和冯陪同他们去看医生。他们都没有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武汉的接触史和发烧史。并在急诊科、呼吸与危重医学科、影像科、神经内科ICU很多医生护士在询问相关流行病学情况时,故意隐瞒父亲及其家人的武汉接触史、发热史等。

当天晚上20时40分,姚的父亲“重症肺炎、呼吸衰竭、低钠血症”在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接受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姚主动多次要求对父亲进行核酸检测。在医生的反复询问下,姚告诉医护人员父亲及其家人发烧史和武汉接触史。太原市中心医院立即将姚的父亲转到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治疗,第二天转到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

由于被告姚、冯没有如实报告,故意隐瞒武汉及其亲属、接触史、发烧史,导致自己和许多亲属紧急隔离,太原杏花岭区102户,太原尖草坪区15户采取家庭隔离措施,太原中心医院17名医务人员采取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被告冯等5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法院判决

被告姚、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他们的行为构成了阻碍传染病防治的犯罪。

姚某某、冯某某均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经二被告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评估调查,符合监督检查条件,适用社区矫正。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悔改态度,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冯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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