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酒驾!男子弃车跳河死亡,交警“见死不救”?)
封面导读
9月15日晚,张士松开车经过贾王区山水大道世纪桥时,交警设卡查酒后驾车。随后,张士松弃车向相反的方向跑去,两名交警跟随。跑了大约100米后,张士松掉进了河里。
张士松21点左右落水,搜救行动在22点30分左右特警到达后展开。9月16日0时许,张士松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张士松生前照片
“为何见死不救?”10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张女士仍难以释怀父亲张士松9月15日落水身亡。她说,在父亲落水时,身后就跟着两名交警。
酒后驾车男子弃车跑了
交警追赶100米后,该男子落水
张士松的家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件发生后,他们聘请了两名律师来要求张士松的死。
据了解,死亡的张士松出生于1970年,是某品牌白酒的经销商和代理商。9月15日晚8点左右,张士松在酒店和朋友共进晚餐。曾律师告诉记者,据张士松的朋友说,那天晚上,张士松和其他四个人一起开了一瓶酒。张士松喝了酒后,张士松和朋友告别,开车送朋友回家。
疑似张士松落水地点
当晚9点左右,张士松开车到贾王区山水大道世纪桥时,发现交警在桥东侧设卡查酒后驾车。曾律师说,也许他害怕因为那天晚上喝酒而被调查。张士松打开车门,把同龄人的朋友留在后座上,下车朝西离开。
张士松把车停在桥中间
曾律师表示,从事发地附近老矿派出所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可以看出,21时39分,张士松弃车向西奔跑,两名交警紧随其后。张士松走进桥边的河堤,朝南奔跑。21时20分,“追赶张士松约100米后,交警落入河中。”
网友说看到张士松跳河
一位网友发布视频后,另一位网友对曾律师提供的短视频平台截图进行了评论,“看着他在我面前摔倒起来跑,跳下河游到岸边喊救命,希望平安无事。”10月13日,记者通过搜索发现,该评论已被删除。此外,在律师提供的另一段路人录制的短片中,录制人说:“查酒驾,人直接跳河,跳河游到中间找不到人,喊救命。”
家属质疑交警发现落水却没有得救
家人说,张士松落水后,现场交警到河东西两岸,用手电筒照射张士松。“有现场群众说,听到有人喊了两声‘救命’,但两岸交警仍未得救。”张女士说。
张士松的侄子牛先生回忆道:“9月21日下午2:30左右,徐州市贾汪区交警大队通知我们到贾汪党校回复9月15日晚张世松因酒后驾车被交警追赶落入河中溺水事件。当时,贾汪区老矿派出所出示了当天的视频监控。”看到张士松21:01左右跳河后,牛先生直到21:09才有灯光。“21:16,交警开始返回。”
张士松侄子牛先生到派出所观看监控录像
观看视频后,张士松的女婿吴先生陈述了视频
9月25日,张士松的女婿吴先生来到老矿派出所观看监控录像。“21:00:40,我爸把车停在桥中间。21:00:51,我跑开车门,跟着两个交警追,然后一个交警追在后面。21:01:20,我爸掉进河里开始游泳,交警开始(用手电筒)拍照。”
吴先生说,21:02:09,张士松继续在河中游泳,交警的灯光一直在游泳。21:02:21,张士松开始在河中游泳。七八秒后,河水恢复平静。“中间7秒,交警的手电筒全程照在我爸身上。21:24,仍然没有看到任何救援措施。”
事件发生后,张士松的家人和两名律师在晚上进行了实地考察。曾律师说,世纪桥约20米长,光线明亮,周围有居民区。站在桥的东侧,你可以看到河两岸约500米的情况。这条河不到20米宽。张士松涉嫌落水,光线明亮,无需手电筒即可看到河流情况。
“河比较浅,水深不到3米,周围光线也比较好。”曾律师说。家属认为有救援条件,但交警没有伸出援手。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贾汪区交警大队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电话一直在接通,但没有人接听。
疑似张士松尸体被打捞的地方
多股救援力量抵达现场
质疑救援没有及时开展
据家属介绍,除交警外,消防救援队、医护人员、蓝天救援队陆续到达现场。但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并未立即展开搜救。
吴先生通过视频监控看到,21:24,消防车抵达现场。22:02,救护车和医护人员也来到现场。
当晚听说丈夫张士松出事后,妻子牛女士21:35抵达现场。“我哭着喊救命。桥上有十几名警察和救援人员,没有人救人。大约22:30,我看到橡皮艇下水。”
陆续抵达现场的家属质疑为什么张士松落水后90分钟才能实施有效的救援措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救,张士松的尸体于9月16日0点左右被打捞上岸。
当时现场有救援条件吗?10月12日、13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贾王区交警大队和消防队,电话仍接通,但无人接听。
10月12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当时参加张士松救援的贾汪区蓝天救援队。曹姓救援队队长说,张士松家属对他们的人道主义救助“不尊重”,所以不愿意接受采访。至于如何。“不尊重”,曹队长没有给出答案。
向检察院提交控告书
市公安局多部门调查
张女士说,事件发生后,他们多次到贾王交警大队、徐州交警支队、徐州市政府报告情况,要求当晚转移执法记录仪视频,询问证人,查明真相并解释。然而,他们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律师曾律师认为,事件发生当晚,一些交警目睹张士松没有救援,救护车和消防车到达现场后,仍未组织搜救工作。在救援条件和救援人员的情况下,仍不组织救援工作,涉及交警或构成过失死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人身、财产安全侵犯或者其他危险情况的,应当立即救助”。
与此同时,曾律师还认为,随后的消防队员和救援人员在知道张士松有生命危险后,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张士松的死亡结果,相关人员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无论当晚张士松是否喝酒,无论警方采取救援措施是否有可能救张士松,这些都不能成为现场交警‘见死不救’的理由。”曾律师说,9月25日,他们当面向徐州检察院指控有关人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
此外,曾律师还告诉记者,地方政法委员会成立了包括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内的专门小组,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14日,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媒体“谁负责,谁负责”本案由公安机关自行调查。
10月14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徐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涉及多个部门,已进行调查,尚未得出结论。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