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一名女子在购买家具时意外获得一等奖。当她去领奖时,她很生气...
近日,位于郑州的周女士被商家的抽奖套路所欺骗。当时,她对一件家具持乐观态度,这与商家再次开展抽奖活动并支付押金是一致的。因此,在商家的推广下,周女士提前支付了1500元的押金。
周女士的运气也很好。她直接获得了头奖。奖品是冰箱。这时,销售人员让周女士发红包,要彩头。周女士。周女士也给销售人员发了一个100元的红包,但最终结果完全出乎意料。看到其他二等奖和三等奖都要拿到,但是她的头奖拿不到,商家要求周女士在拿到冰箱之前先付完之前的订单。
商业惯例实际上是捆绑销售,冰箱和周女士买家用电器捆绑,周女士支付了1500元押金,所以有资格抽奖,此时周女士想收回押金,拿着冰箱,商家自然不允许这种情况,要求周女士必须完成订单支付,给她冰箱。
周女士对此非常不满,拿出当时签订的合同。合同上写着无故退款。因此,周女士认为商家的宣传完全是假的,不遵守合同规定,但商家非常委屈。从商家的角度来看,周女士完全是“一道菜没点,我们还得搭。”。
显然,周女士想要空手套白狼。但在这件事上,企业并不是站在无辜的一边,毕竟,企业的意图也很明显,是通过捆绑销售,通过大冰箱吸引力诱使消费者支付定金,结果企业可能没有期望,他们遇到了对手,想要空手套白狼。
现在双方协商后,由于周女士坚持空手套白狼,所以企业不得不无助地将押金退还给周女士,至于冰箱自然不属于周女士,有些人支持企业,认为周女士因为想退还押金,所以自然不属于客户,为什么送你冰箱?有人支持周女士,认为既然商家同意没有理由退款,为什么最后说不能全部退款,还要收回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