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山东一位业主买了一套精装房,发现房门少了一半。当他走进浴室时,他当场惊呆了……
几天前,山东岛某精装房验收时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个业主发现门少了,有业主发现水龙头一打开,天花板就漏水了,门一挖就掉了。
"精装房是坑",在国内买房市场,这似乎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从表面上看,精装房有很多好处,可以直接搬进来,不用熬夜思考如何规划装修,也可以避免噪音问题,装修成本可以包括在抵押贷款中,经济压力相对较小。
但在现实生活中,精装房远没有开发商宣传的那么精致,质量问题很多,所以很多业主只是买了房子没有搬进来,需要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日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哈尔滨宋先生花了570多万买了一个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精装房,面积200平方米,开发商一再向他保证,实际房屋装修风格,材料和样板房相同,结果宋先生傻:厕所门大于门框,墙壁和天花板开裂,卧室地板,缝隙里就会冒出灰,光是双方签字确认的问题就有一百多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就房屋销售而言,如果交付的房屋质量未通过验收,买方无法安心居住,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然而,在操作中,精装房屋将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装饰材料类型太多,产品更新速度非常快,所以精装房屋装修在多大程度上合格,难以有统一的标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作了初步规定: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样板房是精装房的交付标准,但除了说明外,还有一些"头脑"样板房里会标明开发商:"仅供参考,不是实际交付标准",这不涉及虚假宣传,但是有些开发商没有在显眼的地方标注这个说明,买家看不到,只能吃哑巴亏。
事实上,即使交付的房子看起来像样板房,也可能有技巧:许多装饰材料外观相似,但型号不同,价格、质量不同,买家没有条件逐一对应样板房。
同时,现在很多商品房都采用了预售模式。今年看房子可能要两三年才能交付房子。时间间隔太长,他们根本忘记了样板房是什么样的,没有拍照、拍视频、留证据,导致无法维权。
一些业主发现房子有问题,向法院起诉,但起诉过程、立案、日程安排、法庭、一审、二审、执行、拖三五年,个人精力有限,不能与富有的开发商对抗,一些法院为了保护当地的商业环境,房屋有重大缺陷将支持买方的诉讼请求,这也增加了买方的权利保护难度。
如何规避风险?看房子的时候,要多注意样板房的细节,看他们是否说明样板房仅供参考,拍照、拍视频、留证据,保存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收房时,要看精装修合同,看材料规格和品牌是否与合同一致。如果对产品材料和工艺质量有疑问,要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你可以邀请一个专业的验收团队,看看房子是否有细节,虽然这可能会花一些钱,但如果你能及时发现问题,你可以节省更多的钱,也不需要努力保护权利,事实上,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