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否应该批改该批改作业,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发布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未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将取消职务晋升和考核资格,校长将取消考核资格。这一举动得到了许多网民的赞扬和支持。
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定期进行作业监督,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浙江、海南: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要求学校定期监督
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账号“教育之江”2019年12月11日,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轻负担的实施计划明确提到,家长组不得安排作业,家长不得检查批改作业,家长不得通过打卡提交文化作业,学生作业不得变成家长作业。实施计划要求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并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海南省要求各学校定期进行作业监督,要求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教师作业批改。2020年3月31日,海南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发布通知,修订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教师应杜绝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不得安排重复和惩罚性作业。此外,“分层布置和个性化批改制度”,有效控制作业数量。同时,要求各学校定期进行作业监督,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和反馈。
2019年12月12日,河北省教育部基础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计划》的通知“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教师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不要给家长布置作业,也不要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及时批改老师留下的作业。
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第十条规定,家长不得批改学生作业 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 图山东潍坊、安徽合肥:一旦越线,教师将受到惩罚,校长也将承担澎湃新闻的责任。发现,除辽宁省教育厅取消不按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资格外,山东省潍坊市、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也明确不要求家长改作业。一旦越线,教师、学校和校长将被取消资格。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3日发布《潍坊市高新区学生作业规范》“十要十不”》,明确规定不得要求家长批准作业。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核实,对有关学校和教师一票不优。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发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公告》“十不得”根据通知,家长不得改变家庭作业,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过多的统一考试。一旦越界,除教师受到处罚外,学校将被取消评价,校长也应承担责任。
据“合肥市教育局发布”11月2日,合肥66所学校联合向全市中小学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的》〈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提案积极响应通知内容。
专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各司其职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该如何分工孩子的学习?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熊丙奇说,学校教师要求家长检查和纠正家庭作业,并将学生的家庭作业变成家庭作业是违反这一意见的。家长不仅有权拒绝,而且有关部门还应严格执行该意见,并追究要求家长检查和纠正家庭作业的教师的责任。
熊丙奇认为,让“家长改学生作业”其实让家长成为校外辅导员和作业批改员。在解释这种做法时,学校和老师称之为家校共育,让家长参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这是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职责的混淆,使家庭教育围绕知识教育,学生围绕知识教育,不仅增加学生的学术负担,而且使亲子关系异化为分数关系和分数关系,加剧家长的焦虑。
熊丙奇建议,家校共同教育必须明确界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职责。教师是教师,父母是父母。只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为儿童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十省规范中小学生作业要求】
山东(2018年4月25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必须完成作业批改,家长不得批改作业。”
陕西(2018年9月30日)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也不得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为他们做作业。”
山西(2019年6月21日)
山西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家长不得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贵州(2019年11月5日)
贵州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不安排要求家长完成或让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教师必须批改和批改。”
广西(2019年12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安排,家长不得安排作业,也不得让家长代为评定作业。”
浙江(2019年12月11日)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家长不得通过打卡提交文化作业,也不得将学生作业转化为家长作业。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河北(2019年12月12日)
河北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不要给家长布置作业,也不要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及时批改老师留下的作业。”
广东(2020年1月21日)
广东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各学科学生作业量检查制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教师。”
海南(2020年3月31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等四份文件的通知
“教师应杜绝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并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同时,要求各学校定期开展作业督查,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反馈。”
辽宁(2020年11月10日)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和学生代表他人工作。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教师,取消晋升资格和考核资格,校长取消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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