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黑龙江省哈尔滨的一套老年公寓里,一名78岁的男子性侵72岁的女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事件发生在9月7日晚,老人半照顾自己,被性侵的老太太是一个没有照顾自己能力的植物人。事件发生后,老太太的女儿张女士报了警,双方都在办理法律手续。
此外,张女士质疑养老公寓管理不善。在这起事件中,养老公寓需要承担责任吗?养老公寓负责人王女士说,这是老年公寓无法承担的风险。“养老公寓的责任由法律判决。”
老太太被性侵
据了解,2019年7月,张女士将母亲送到养老公寓,月费2400元。今年9月7日晚,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张女士的母亲被一位老人性侵,他在养老公寓里养老。
那天晚上,张女士还陪同养老公寓。她睡在母亲房间对面的房间里。根据养老公寓的管理时间,晚上10点开始睡觉。
事发当晚,张女士首先听到了动静,她起床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之后,她发现母亲的床在响。张女士跑得很快,她看见一个老人躺在母亲身上,裤子被脱到膝盖下,老人性侵了母亲。张女士大声喊叫后,把公寓里的人叫了出来。事发后,张女士报警。警方转移了监控。张女士说,事情发生在凌晨1:40到2:10之间。
张女士说,这件事给老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没想到母亲到了这个年龄,但仍然遭受了这样的伤害。不仅如此,张女士每次想到这件事都会感到恶心和不舒服。
张女士认为,这样的事情也与养老公寓的管理混乱有关。根据张女士拍摄的养老公寓护士的职责,第九条规定每十分钟24小时护理一次。“假如养老公寓实现24小时监护,每十分钟巡视一次,我妈这件事也不会发生。”
老人不能照顾大小便
对此,养老公寓负责人王女士表示,他们是一点半起床巡逻,没有发现异常,事发时间是一点四十分,“虽然公示牌上写着24小时护理,每10分钟巡视一次,但她的家人总是知道她的家人已经来了一年多了。”
王女士透露,这位老太太于2019年7月8日住在养老公寓里。负责人认为,养老公寓应该由法律来判决。
王女士说,“我们签了合同,免责合同,在把老人送过来之前说好话。”
事发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老太太被家人接走。“老太太住了一年零两个月,女儿几乎都陪着她。”王女士说,“离开前住了近一个月,我们没有收取他们的费用,还把押金还给了他们。”
事发后一周左右,老人被家人带走了。老人的监护人是他的孙子,老人入住养老公寓时也是他的孙子办理的入住手续。他的孙子每个月都会打钱。
“老人半自理,大小便不能自理,走得很慢,每月1800元。”
“小地方”的养老公寓
养老公寓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虽然位于省会城市哈尔滨,但距离市区较远,王女士说,“这是一个小县城,一个小地方,从市区开车需要一个多小时。”
养老公寓已经开了8年,王女士说,“这是我们和家人最不想看到的。”
记者了解到,养老公寓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一对七瘫痪管理每月2400元,一名护士照顾七名瘫痪老人,但这不是24小时护理。如果你需要24小时的个人护理,价格是每月8000元,在这样的服务下,养老公寓将雇佣另一名护士,一对一的护理。
在时间管理方面,王女士说,她晚上10点开始睡觉,睡觉后每两个小时巡逻一次,白天几乎有人。与城市养老机构相比,这里的价格要低得多,至少有5000多个城市。
王女士说,他们的护士每天早起,早上4点起床,给老人擦洗身体,6点半喝豆浆,7点半吃早餐。晚饭后,护士开始休息,直到2点半起床给老人换尿布。
此外,瘫痪的老人至少有两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还有三个房间和四个房间。半自理的老人和半自理的老人住在一起,男女房间分开。
双方进入法律程序
事件发生后,关于养老公寓的责任也引发了讨论女士说,他们无法承担这样的风险。
“老年人本身就是植物人状态,属于高危人群。在老年公寓里,每月2400元,每年只有2万元以上。这种状态的老年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是否有能力承担这种风险。”王女士称,“一旦发生事故,我们负担不起,因为我们没有办法。与食物中毒不同,这是由老年公寓承担的。老年人的疾病,如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和脑出血,非常紧急,包括一些有犯罪想法和犯罪行为的人,这是我无法控制的。无论我提供什么样的照顾,都不可能跟随每个人。他一步一步地走。”
王女士说,事件发生后,张女士没有直接与她沟通,也没有提出如何解决的希望。“我希望对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如果对方认为我们有责任,我希望对方能拿起法律武器。”
据王女士说,事发当晚她报了警。她联系了老人的家人。双方都想私下这件事,但老太太的家人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老人的家人认为金额太高,没有赔偿。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了老人的家人,但没有得到回复。
目前,张女士家和老人家已进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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