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个女人花了12万买家具,十年后才想起提货。结果,她当场惊呆了。
最近,杨女士在湖北武汉遇到了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2010年,她在一家家居店的品牌柜台买了大约12万元的家具四次。当时她没有签合同,只有一张付款单。由于生病和房屋拆迁延误,杨女士提货延误。今年疫情后,杨女士拿到了新房,并装修完毕,这才想起十年前买的家具,准备去提货,没想到去到家居商场后发生了让她意外的事情,她当场就愣住了。
杨女士说,“我有脑梗死和类风湿病。生病后,我不能动了。当我去商场取货时,我发现柜台已经撤了。那家公司不存在,我拿不到钱和家具。”
从杨女士出示的付款清单中可以看出,文件上盖有家居店发票专用章,银行付款记录还显示,购买家具的存款已进入家居店账户。
家居店表示,由于家具城是代收款,原来的家具款已经打给家具店,退店后也结算了。当时没有显示杨女士买的家具没有提货。此外,家具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我找到了当时的店经理和店经理。他们无法核实她买的家具,也无法核实是否送货。目前,这件事无法核实。”
买买家具已经十年没有提货了。杨女士买的12万件家具还能拿回来吗?在这方面,一些律师表示,一般合同交付期内的合同有效期为三年,约定的交付日期超过三年成为无效证据,杨女士最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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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在上海买了6栋别墅20年后才想起来,入住时瞬间目瞪口呆
20世纪90年代,浙江秦先生在上海买了几栋别墅,全额付清,但秦先生在转让前离开了上海。
20多年后,秦先生回到上海,发现房子已经卖了,已经住了。
秦先生当时花了276万元买了6栋别墅,其中两栋转售给员工,办理了所有权转让,但还有4栋没有时间办理所有权转让。秦先生因为生意原因匆匆离开了上海。
20年后,当秦先生回到上海,打算住在别墅里时,他发现他已经转卖给了别人。2013年,秦先生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时的别墅是这样的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20年后增长了67倍。按照2013年的市值,应该是每平方米16000到21000元左右。一审法院最终决定,房地产方败诉,赔偿秦先生剩下的4栋别墅,共计1220万元。
现在的样子
房地产方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认为秦先生犯了很大的错误,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万的房款,与一审金额相差1000多万。
二审判决结束后,秦先生申请抗检察机关认为,二审判决完全忽视了中国建设银行公司的过错。此外,法院判决中的判决理由和结果与实体公平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