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一所大学的教师因杀害女学生而被判处死刑。法官不采用抑郁症脱罪的说法
《北京新闻》(实习记者周思雅记者彭冲)11月20日,安徽工程大学教师郭某牛被控杀害女学生,并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17点左右,受害者的律师告诉《北京新闻》,郭试图逃避抑郁症,但法官没有采纳这一说法。
受害者涵盖受访者的图片
20日15时30分,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控杀害女学生,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某多次用匕首刺伤受害人,造成死亡。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据受害人律师范青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郭以抑郁为由对抗指控,但法官没有采纳这一说法。范青说,法官认为郭在这种情况下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他是否患有抑郁症和刑事责任是两个概念。
此外,郭某牛的辩护人还提出,郭某牛在临时起意、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根据判决,法院认为,郭某牛在网上购买匕首,并在犯罪当天携带匕首追赶韩寒,持刀刺伤韩寒,导致韩寒死亡。这一辩护意见显然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受害人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对判决结果说,“我的心仍然难以平静,但我认为法律是公平的。”谢女士提到,到目前为止,郭的家人从未联系过自己或道歉。
据《北京新闻》报道,汉汉是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的学生,郭于2019年上半年担任马克思主义原则课程教师。四月初,他们成了恋人。2019年6月30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手。
根据起诉书,去年9月19日,郭带着匕首在校园里等韩寒下课。后来,他去了学校的小北门。韩寒想坐出租车离开,摆脱纠缠。郭追到路中间,用匕首刺了韩寒的脖子、胸腹、背臀、四肢等几十把刀。
接到报告后,警方赶到犯罪现场,控制自杀未遂的郭某牛,韩寒被送往医院抢救。
今年10月30日9时30分,案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持续三个半小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樊颙透露,在庭审中,被告人郭某牛做出否认指控的辩解,拒不承认故意杀人。同时,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伤害涵涵的那把刀具本是用来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