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故意破坏尸体罪,在安徽省怀远县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分别判处1年至2年4个月有期徒刑,引起社会关注。此前曝光这一案件内幕的石祥林,是安徽怀远县一位农民。为揭露母亲肝肾被摘的真相,他多次投诉并向中央检查组报告。
农民发现母亲的器官很奇怪
11月29日,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的石祥林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了他发现并报道了此事。他有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哥哥。2018年2月,他的哥哥突然袭击了他的母亲李平、妻子、孩子和他自己,造成了他母亲的严重脑损伤。石祥林的头、腹、肩都受了重伤。幸运的是,他和妻子和孩子都没有受重伤。
事发后,石祥林和母亲被送往怀远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治疗。由于伤势严重,石祥林在医院接受了两个月的治疗。在住院期间,他得知母亲在入院5天后死亡。
两个月后,在怀远县公安局一名法医的要求下,康复出院的石祥林带着妻子和孩子到县公安局进行伤害鉴定。在鉴定过程中,法医问他,他的母亲捐献了器官,他的家人得到了多少钱。此时,石祥林得知母亲的肝肾在死亡当天捐赠,20万元“国家补助”他的一个堂兄的账户被打了。
2018年2月14日晚,石祥林问父亲和妹妹,怀远县人民医院ICU杨素勋主任要求他们在母亲死后捐献器官的同意书上签字,称捐献器官将有20万元“国家补助”。随后,杨素勋与他的一个表弟和叔叔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从那以后,他母亲的肝脏和肾脏在当晚被摘除,20万元“国家补助”也打到表哥的账户上,后来用于石祥林及其家人的治疗。
为了了解母亲捐献器官的细节,石祥林找到了杨素勋,希望他能提供一份母亲捐献器官登记表的复印件。杨素勋告诉他,这件事是由南京鼓楼医院的医生黄新立安排的,让他了解黄新立。石祥林打电话给黄新立后,黄说他在法国出差,不太了解母亲捐献器官。
于是,石祥林再次找到杨素勋,要求他提供母亲捐赠器官登记表的复印件。不久,杨素勋通过手机微信向石祥林发送了一张母亲捐赠器官的登记表。石祥林收到照片后,发现登记表上没有登记单位和公章,因此他对此表示怀疑。
涉案医生的有关人员被拘留
石祥林拿到登记表后,找到怀远县红十字会,询问工作人员当年2月是否有居民捐献器官的记录。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怀远县2018年没有器官捐献。如果有器官捐献,红十字会会被通知并安排人员到场。
担心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错误,石祥林找到蚌埠红十字会了解该市居民的器官捐赠情况。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告诉石祥林,该市2018年没有器官捐赠。如果是这样,他们将被通知。
更令人怀疑的是,石祥林拿着母亲的器官捐献登记表,在北京找到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并向工作人员了解了母亲的器官捐献情况。不久后,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回答说,他的母亲捐献了器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器官获取组织(OPO)没关系,他们不参与,不知道,是相关医院医生的个人行为。
在确认了上述情况后,石祥林首先向怀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了此事。怀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说,他们知道这件事,他的母亲按照正常的过程捐献器官。石祥林还向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了情况,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接受他的投诉。石祥林随后向安徽省公安部门投诉。
2018年7月,安徽省卫计委组成调查组,到怀远县人民医院调查此事。这时,杨素勋通过熟人找到了石祥林,希望与他面对面协商解决此事,说愿意给他一笔赔偿,让他不要再抱怨了。8月的一个中午,石祥林应该去当地的一家网吧,见见杨素勋的妻子和他的一个亲戚。对方提供承诺不再上诉的材料,让石祥林抄写签字后,杨素勋的妻子当场给了石祥林46万元现金。
石祥林拿到现金后,立即赶到怀远县人民医院,找到省卫生计生委调查组,向工作人员详细反映当天的情况。工作人员说,杨给他钱是他的个人事务,与调查无关。对于杨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应该进行调查和处罚。于是石祥林带着46万现金离开了医院。
不久,安徽省卫计委一位工作人员电话告诉石祥林,他们已经吊销了杨素勋的医师资格证。但石祥林随后到怀远县人民医院ICU杨素勋仍在医院工作。
随后,石祥林向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等部门报告了此事。
2019年3月,石祥林得知中央巡视组在蚌埠巡视,发现巡视组反映此事。
不久,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当年4月下旬,杨素勋被警方带走。几天后,包括江苏和安徽三名医生在内的五人被刑事拘留。
被判6人的家属不接受结果
2020年5月,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阳、陆森侮辱尸体。
2020年7月8日,怀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名被告故意破坏尸体。黄新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阳、陆森分别被判处两年、两年、十个月、一年、一年。
判决显示,2017年至2018年,被告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阳、陆森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无红十字会人员在场监督见证;未经配偶、成人子女、父母签字确认,在怀远县共实施摘取尸体器官手术11例,其中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参与11例,欧洋参与8例,黄超阳和陆森参与1例。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8日作出裁决,驳回黄新立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楚天都市报记者注意到,黄新立是南京鼓楼医院的主任医师,陆森是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主任医师,王海良是淮北矿工总医院的医生。其中,黄新立和陆森曾在医院工作OPO(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王海良曾是OPO联络员。
石祥林说,作为受害者的家属,他多次书面要求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被法院拒绝参与诉讼。此外,石祥林的律师咨询了警方的调查文件,并根据嫌疑人在法庭上的辩论推断,石母亲被推出医院,进入器官采摘手术的救护车,可能还活着。
“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我咨询过法人,应该以组织卖人体器官罪起诉他们。”石祥林说。
11月30日,当地另一名受害者家属候女士告诉《楚天都市报》,她的父亲候先生于2018年1月突然脑出血,住在怀远县人民医院。入院半个月后,杨素勋告诉父亲不行,建议她免费捐献父亲的肾脏和肝脏,并表示南京红十字会将支付20万元的补贴。直到一周前,她和家人才知道杨素勋等人被判刑,“我认为他们的行为属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而不是故意毁坏尸体罪。”候女士称。
楚天都市报记者于11月30日致电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