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哈尔滨刘某侵犯4岁幼女案被判处死刑
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未公开审理被告刘强奸幼女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担任审判长,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出庭支持公诉。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发现,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某将四岁女孩周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劫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栏下排水沟。不顾周某某的反抗,他用暴力手段猥亵强奸周某某,造成周某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残疾,二处十级残疾。
经合议庭审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法院在法庭上公开宣判。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利用暴力手段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成立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指控。刘某因故意杀人强奸罪两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不想悔改。他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强奸了一个四岁的年轻女孩,造成了三次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受害儿童的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极大,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刘某国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