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7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新闻》记者从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获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医院尊重法律服从判决。
姚策在医院接受治疗。
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错换人生28年”一案公开宣判。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姚策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杜新枝因寻亲支付交通费1193.5元;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361312.94元。
在这一判决中,法院根据责任划分,认定淮河医院应对姚策的疾病承担60%的责任。原告律师周兆成表示,这一认定保证了姚策的后续治疗费用。
此外,姚策的亲生父亲表示,医院应对姚策的病情承担全部责任,其错报儿童从小就接种乙肝疫苗。“姚策病本身是可以避免的。”
7日下午,《北京新闻》记者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处获悉,医院尊重法律,服从判决,履行义务。
据《北京新闻》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现患有肝癌。他的养母想割肝救子,但她发现自己和儿子没有血亲。由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工作失误,两名妇女抱错了孩子,双方走上了法律诉讼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