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根据疫情况和本市实际情况,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将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放寒假,教职员工将正常工作。学校从1月16日起放寒假;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从1月16日起放寒假;中等职业学校的假期时间参照普通高中进行;幼儿园假期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
2021年3月1日,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如果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将及时调整寒假和新学期的开学时间。
此前,12月5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信息,新冠肺炎冷冻食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涉及经营、加工、储存场所及周边环境的阳性样本进行了最终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的生活环境,并对所有涉及的冷冻加工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了密封。相关人员已采取集中隔离或家庭隔离措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