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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据韩联社11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原告败诉90多名民间人士对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的空气污染损失赔偿案件作出判决。
报告称,法院驳回了原告对韩国政府的诉讼,并决定不接受中国政府的诉讼。
2017年5月,韩国公民团体“环境财团”代表崔冷、前农林部长官金成勋等90多人对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上述诉讼,每人索赔300万韩元(约1.79万元)。原告声称,中国政府没有履行污染物管理义务,而韩国政府忽视了查明雾霾天气原因、保护国民安全和追求幸福的义务。韩国政府反驳说,由于原告提出的受害事实和证据不制定对策。由于原告提出的受害事实和证据不够具体,政府不能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近几年来,每当韩国出现雾霾天气,就有人想当然“甩锅”给中国。2019年底,韩国国家环境科学院发布了中日韩科学家共同研究,显示韩国51%的细颗粒物(PM2.5)来自国内的污染因素,32%来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