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母亲和叔叔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全文1246字,阅读时间约2.5分钟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铭
12月14日,广西高院组织“百香果女孩”案件控制和辩护双方将于15日召开庭前会议。《北京新闻》记者从受害女孩的家人那里得知,在庭前会议上,杀害女孩的杨光毅要求法院死刑。与此同时,在15日的审判中,法院还将进一步审理杨光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和自首。
14日下午,“百香果女孩”舅舅陈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已经到达南宁,准备参加15日的庭审,女孩的母亲将在当天早上赶到南宁。
女孩的母亲和叔叔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希望凶手被判死刑。”据他们介绍,虽然他们没有参加庭前会议,但律师了解到,在庭前会议阶段,杨光毅要求法院判处。与此同时,有证据表明,杨光毅此前曾猥亵过其他女孩。
“法院还将审理杨光毅的精神鉴定。”陈先生说,今天的审判也准备好了,包括之前有争议的杨光毅是否自首。
作为受害人家属代理人,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超律师表示,审前不方便透露细节。
遇害的“百香果女孩”。资料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广西灵山10岁女孩在卖百香果的路上失踪。2019年7月12日,该男子杨光毅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法院发现,杨光毅强奸女孩后,刺穿了她的眼睛,杀了她。同时,他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
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自首为由改判“缓期死刑两年”。根据判决,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由于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况,因此量刑不当,因此作出了上述改判。
案件的判决变更引起了激烈的讨论。5月10日,最高法院决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进行审查。5月11日,女孩的家人向广西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指示广西高等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百香果女孩的死亡案件进行再审。
12月13日,《北京新闻》记者走访了受害者的家人。谈到15日的再审,母亲陈女士说“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它,但我不能去。我必须去,鼓起勇气”。
2009年,陈女士的丈夫去世后,陈女士承担了抚养五个孩子的义务。为了不影响三个女儿和小儿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陈女士已经烧毁了小燕的遗物,四个孩子是她现在和未来唯一的依赖。
12月14日,受害者小燕(笔名)的母亲告诉《北京新闻》,律师出席了庭前会议,称杨光毅骚扰了许多女孩。一位举报杨光毅骚扰事件的村民说,他已经向警方和法院提交了材料,“小女儿向法院报告,杨光毅躲在竹林里跑出来抱着她。”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法院已收到反馈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