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南都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在一起公诉案件中,被告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今年8月,被告刘某华因情感纠纷用水果刀刺前女友,并将其压在路边绿化带上。他多次用刀刺伤肩膀、胸部、腿部等部位,造成近20人受伤。
据开福区检察院介绍,被告刘某华与前女友小方(化名)分手后,一直心烦意乱。今年8月8日下午,为了沟通感情,刘某华请小方在开福区某酒店附近见面。
小方到来时,刘某华看到现任男友小胡(化名)也一起来了,顿时心生不快。“当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和这个男人有联系吗?”刘某华脱口而出,引起了小胡的不满,两人发生了争执。小方报警后,警方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调解。
离开派出所后不久,刘某华悄悄开车跟在小方及其男友身后,将两人拦截在另一家酒店门口,并提议与小方合作“聊一聊”。
两人聊得不开心,小方准备离开,刘看到小胡盯着他,用手指指着他,刘认为小胡故意挑衅自己,突然想到车里的水果刀,拿出刀下车追赶。
小方两人慌忙逃跑。在停车场追上小方和小胡后,刘某华用水果刀刺伤了小胡的背部。小胡加快脚步逃跑后,刘某华往回走,发现小方躲不开。刘某用刀刺向小方,并将其压在路边绿化带上,连续多次用刀刺向其肩部、胸部、腿部等部位,造成小方全身近20处受伤。“我觉得她耍了我,我很生气。”事后刘某华供述。
刘某华的暴行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听到路人大喊大叫“要报警”,刘某华迅速逃跑,将水果刀扔进绿化带,开车离开现场。8月11日,刘某华在湖南省怀化市被捕。
检察官认为,刘某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伤,应当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经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