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老护理院突然死亡 家人在殡仪馆看到了崩溃的细节
老人不在已经10天了,她还试图解决老人死亡过程中的许多问题。
刘女士的家人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因为她一年四季都在其他地方,她的两个在北京,没有人照顾她。今年5月,她把75岁的父亲送到西安环城南路“西安和平新时代护理院”护理,月费7900元,“老年人有肺气肿、冠心病等常见病,生活不能自理,我们专门选择了昂贵的护理内容,看中这个费用的房间类型是小套房,服务内容包括协助行走、协助厕所排便、部分穿脱衣服等。”
刘女士和姐姐送到护理院后,会不时去看望老人。
12月6日上午6点左右,刘女士接到护理院的电话,被告知老人不在,“我问发生了什么事。护理院说我病了,不在了。当时我还在外地,就赶紧坐高铁回去。”
12月17日,刘女士回忆说,当天下午2点左右,她到达护理院时,看见父亲躺在床上,已经去世,“为什么它突然消失了?护理机构向我解释说,呼吸衰竭,我怀疑,虽然老年人身体不好,有一些老年疾病,怎么说不在呢?”
刘女士说,护理院出具死亡证明后,她把老人送到了殡仪馆。在殡仪馆检查时,她发现老人的后脑勺受伤,于是拨打了110报警。随后,碑林警方前往殡仪馆和西安和平新时代护理院进行调查。
“这时,护理院说老人早上在浴室摔倒了。”刘女士说,她检查了护理院的监控。监控显示,凌晨5点左右,老人一个人起床,穿衣服,一个人起床,走出房间,另一个人走过五六米长的走道,进入浴室,很快,一名护士从其他房间出来,跑进浴室。当时老人已经摔倒了,大家七手八脚把老人抬出来,抬回房间。
让刘女士生气的是,为什么护理院不告诉家人真相?老人摔倒后,他们采取了相应的急救措施吗?
17日下午,《中国商业日报》记者看到,刘女士和西安和平新时代护理机构签署了老年护理服务协议,协议有护理费标准,护理费由床费、护理费、食品费组成,刘女士选择7900年1月护理,包括床费2900元、护理费4200元、食品费800元,共7900元。
7900元分级护理标准栏规定:卧床或轮椅(术后或治疗期间严格卧床)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或中度以上思维障碍;严重视力和听力障碍、肢体残疾或各种疾病,不能准确表达意愿,尿失禁。
在每月7900元费用对应的护理内容中,包括一级护理内容衣服、喂水、尿失禁护理和清洁污垢。一级护理的内容是,包括二级护理内容,增加帮助行走,帮助厕所排便,部分穿脱衣服等。
“老人一个人起床穿衣服上厕所,根本没有护士陪伴。我觉得护理院在护理的时候是不负责任的。”刘女士说。
下午2点左右,《华商报》记者前往护理院,看到老人住的房间和浴室有五六米远。
《华商日报》记者联系了医院的副院长,副院长说,情况肯定不是老人家人说的,但目前,护理医院不方便接受采访。
12月6日,护理医院证明老年人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急性加重、肺泡、高血压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等疾病,12月6日6时42分突然独立呼吸消失、颈动脉搏消失、瞳孔扩大、光反射消失、心电图显示线路、宣布死亡、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刘女士说,12月14日,她去碑林区民政局反映此事。17日下午,《华商日报》从碑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部获悉,该护理院是一家正常登记的养老机构,其费用由市场按规定独立定价,“双方已被召集进行调解,有合同、矛盾和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17日晚,护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突发事件,老人家属在外地,当天确实没有及时告诉家人老人在浴室摔倒,“导致家庭成员情绪激动是我们的疏忽。”
记者问老人是否需要一对一的护理陪同,护理院负责人说,护理不是一对一的,仍在与家人协商。
17日下午,《华商日报》记者从碑林警方处获悉,警方介入后,刑事案件已被排除在外。老人的头确实受伤了。目前,家属已委托公安机关进行尸检。
文/图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