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一辆救护车高速行驶,时速高达166公里,交警拦下后目睹了事故。
燕赵晚报12月22日,一辆非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166公里的速度飙升。当交警拦住它时,他们不禁问:“你是救人的,但你要为此出点事,谁来救你?”
当天14时许,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接到预警设备报警: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有一辆河北F牌照的救护车,车速高达166公里/小时。随后,值班民警拦截了王瞳停车区的车辆。救护车停下后,警察让司机打开车窗,发现车上没有病人,立即示意司机下车检查。
经询问,司机李说,那天他开车把病人从雄县送到山东省一家医院,然后急忙回到单位工作,然后打开急救警示灯,在高速公路上一路奔跑,结果超速。随后,警方对司机进行了现场批评和教育,并发布了6分和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使用警报灯、标志灯;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高速交警提示: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救护车、工程救护车等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任性”驾驶,否则也将依法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