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月28日,新华社 自2021年1月1日起,上海首批400多家主要健身品牌门店将正式实施“健身会员卡7天冷静期”。
28日最新发布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是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会员办卡后将享受7天的冷静期。消费者可以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单方面终止合同,取得全额退款。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针对“由于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了“七天冷静期”,这是在充分考虑经营者利润点和消费者利益点平衡的基础上提出的。
预付费消费“退卡难,退费难”对于痛点,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退卡(费用)的情况,详细规定了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明确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由于经营者违约,消费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得相应的退款。同时,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退款细节,明确了余额计算和退款期限,规范了健身服务经营者的指导,使消费者会员卡退款有章可循。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