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广西高等法院官方微博报道,2020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处李小文故意杀人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
2020年6月4日,李小文用刀在校园内砍杀了41名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没有自卫能力的教师,造成1人重伤2级,7人轻伤1级,23人轻伤2级,10人轻伤。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小文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李小文拒绝接受,提出上诉。
经审理,广西高等法院认为李小文用刀肆意砍杀未成年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的行为伤害了许多人的头部和颈部,许多学龄前儿童的颅骨骨折,一个手指断裂,头部和颈部留下疤痕,严重侵犯了中国特殊法律保护的特定群体,严重危害了社会保障。在紧急杀人案件中,学校教师挺身而出,勇敢行事,及时阻止和控制李小文的行凶,及时护送受伤儿童到医院抢救。当地政府及时组织治疗,有效避免了更严重的危害结果。虽然李小文的故意杀人行为并没有导致死亡,但并不是李小文自愿放弃犯罪的结果。李小文故意谋杀,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极大,依法不从轻处罚。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法律适用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上述裁决。
据悉,下一步,广西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精神和要求,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的人,应当依法判处重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