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天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护办法》。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办法》不仅细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感染控制管理方面的责任,考虑到医疗卫生人员最接近患者,也是第一手接触者获取相关传染病信息的第一手来源,他有权向卫生委员会报告,使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更快地了解信息,并采取对策。报告错误的,依法免除法律责任。
此外,本办法还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应当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休息、休假时间和心理健康,并在工资、补贴、教育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落实其权利。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医疗卫生人员,明确其应有的待遇。还明确要对医疗卫生人员进行信用激励,鼓励社会提供护理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