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16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2021年1月15日,陕西新增本地确诊病例1例,常是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常于1月11日7:41从西安乘坐D2502(8车厢5F)8:06抵达渭南北站。
如果您在上述时间内与常某交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务必通过电话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村组)报告,服从防控安排和要求,配合街道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果您及其家人有发烧、咳嗽、腹泻、疲劳等症状,请立即到区指定医疗机构(渭南第一医院、渭南第二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和治疗。在就医过程中,应标准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隐瞒、谎报、不报告而未按规定实施防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疫情蔓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