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制定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10-15 22:44:51 作者:煽情。
导读:返乡需14天居家监测!,来源:界面新闻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报道,为指导农村地区科学准确做好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冬春新冠肺炎...
返乡人员需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相关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来源:界面新闻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报道,为指导农村地区科学准确做好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农村返乡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该计划指出,要加强对返乡人员的管理。返乡人员应在7天内持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应进行14天的家庭健康监测。在此期间,他们不会聚集或流动,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实行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理。

附《冬春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返乡人数增加,聚集性活动频繁,会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科学准确地做好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不必要、不流动,鼓励高校、高校、企业错峰放假、开学。原则上,从事进口货物搬运、运输、储存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休假或工作。严格控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严格控制庙会、文艺表演、展览推广等活动,减少农村市场规模和频率,控制人流。落实宗教活动和场所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活动,宣传和倡导改变习俗,说服农民不参观、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有防控方案,报当地疫情防控总部批准,村委会监督登记参与者基本信息,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对返乡人员的管理。返乡人员应在7天内持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应进行14天的家庭健康监测。在此期间,他们不会聚集或流动,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实行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

4.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调查协助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每周进行一次。

2.及时进行样品采集和核酸检测。“乡镇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中心负责核酸检测样本的收集和提交。县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和提交不合格的样本,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包括在当地的试验范围内。

3.加强环境和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间、个人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厕所、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药品销售实名登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诊所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应在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中心报告。乡镇卫生中心负责收集样品并提交检查,并协助转诊。农村药店在购买退烧药、抗感染药物后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中心报告。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应在收到样本后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应立即反馈给县卫生行政部门。

3.感染者直接在线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直接在线报告,无直接在线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致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在线报告。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应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移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动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治疗、环境消毒、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村医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跟踪感染源、控制涉疫人员。

2.实施自然村封闭控制。自然村和每个家庭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实施封闭控制,所有居民应进行家庭医学观察,规范村检疫点设置,实施温度测量、询问、登记、代码扫描、消毒等措施。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科学划定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

3.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生,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判断。根据通信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调通知。同时,在省市专家的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原则上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移应在12小时内完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医学观察,加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的实施,通过发布通知、挂公示牌、每天上门等方式。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的要求进行管理。

5.对所有员工进行核酸筛查。对疫情发生的自然村或疫区进行全面核酸检测,明确样品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进行。必要时组织多次核酸筛查,消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了由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病控制机构、公安机关、指定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信息,协调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

7.进行环境消毒。乡镇政府、村委会应当设立专门值班人员,负责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共厕所等易发生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对诊断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彻底消毒。生活垃圾消毒集中运输,隔离人员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快发现可疑患者。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患者指导,加强预检分诊和第一诊所责任制,重点关注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腹泻等临床症状,加强流行病史咨询、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应规范发热门诊和观察室的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卫生中心应设置发热门诊(或诊所),不合格的乡镇卫生中心、村卫生中心和诊所应设置特殊房间,隔离可疑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移到县医院。使用普通救护车无负压救护车时,应注意司机和医务人员的保护。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协助转运服务。

3.标准化治疗。县医院具备治疗条件的,应当集中治疗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并按照诊疗计划实施同质化、标准化的治疗。县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和可转移的重症病例,应当集中在市指定医院。

4.严格防控院感。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医院感知防治的第一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医院和医疗社区各医疗机构的医院感知防治工作,开展全面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优化诊疗流程,控制人流和物流,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尽快消除环境和设备,防止新冠肺炎可疑患者交叉感染。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院感觉防治专家,成立若干检查组,定期到县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覆盖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诊所、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毒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农村三级预防网的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实行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网格员三级分包机制“五包一”责任制。充分发挥医疗社区和医疗协会的作用,县乡一体化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区域防控任务,乡镇一体化落实乡镇卫生院包村任务。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承担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庄的作用“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群众开展群众防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证。加强县农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毒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县内至少有一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通过调度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感染者备用的100间隔离房,地方(市、州)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区域内的集中隔离房,满足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配备人员、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三、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医疗协会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派管理、医疗、护理、检测、医院意识等人员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加强值班。县医院未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疗协会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加强对县医院的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的对口帮助,提高县医疗机构的医院感觉防治、核酸检测、医疗治疗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地、市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步开展多部门参加的培训演练,为农村疫情防控做好准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资金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控制的生产生活保障准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当提前为行政村准备防护材料。各地要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将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保障范围。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强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计划要求,提前部署,对人负责,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村地区做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保障工作。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管,以农村疫情防控为监管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弥补不足,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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