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一个池塘发生溺水事件。17岁的黄磊溺水身亡,救女同学柏某及其表弟。
然而,为家人选择了撒谎,导致黄磊见义勇为的认定申请一再被驳回。
1月26日,记者从黄磊父亲黄立强那里得知,经过7年的努力,他们终于为儿子赢得了勇敢的决定。
2013年8月18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一个池塘发生溺水事件。黄磊和白的表弟刘都溺水了。作为唯一幸存的白,他担心家庭赔偿,选择撒谎,说黄磊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表弟张救了人。直到两个月后,她才在那里QQ黄磊不仅为了救柏某表弟落水,还在生死关头将同样溺水的柏某推到岸边。
得知真相的黄立强和他的妻子开始为他的儿子奔跑,希望他的儿子能被认为是勇敢的。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过程花了7年时间。白的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已成为影响结果的最重要因素。
广安区政府认为黄磊不是勇敢的。黄利强和他的妻子开始提起行政诉讼,一次又一次地被驳回。当案件第二次来到四川高等法院时,黄利强和他的妻子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四川高等法院认为,黄磊在水中救助刘的可能性很高,也应该认为黄磊在克服溺水生存本能的同时救助了白,使白成为唯一的幸存者。
二审判决撤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行政判决,撤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关于不确认黄磊的行为“见义勇为”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行为,确认黄磊的行为
黄立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已经提交了为儿子争取勇敢称号的申请,还在等待最终结果。
经过七年的奔跑,黄利强和他的妻子从未想过放弃。“我的小女儿6岁了,她见过哥哥,但她知道哥哥是个英雄。”黄利强认为,“见义勇为”既是对儿子的认可,也是对所有知道儿子事迹的人的鼓励。“否则,他们以后再遇到同样的事情,就不会这样做了。”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