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年轻夫妇。他们两次离婚,两次再婚买房。他们得到了四套房,但夫妻关系消失了。结果,他们真的离婚了。
资料图 王金辉 制图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处理夫妻离婚案件时,
判决书中严肃批评了买房离婚的行为,
原被告只关注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
忽视夫妻关系的处理,
经常结婚离婚,对婚姻问题极其不严重,
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
为了买房,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离婚
张玲和王志是高中同学。他们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恋爱关系,然后走进婚姻殿堂,婚后生了两个孩子。婚前,王志买了房产。结婚那年,他们花了60多万买了第二套房,其中首付10多万,贷款50万。
2016年8月,基于投资目的,双方协商离婚,然后花费70多万元购买第三套房,其中首付10多万元,贷款近60万元。2017年6月,双方办理再婚登记。再婚后第二个月,为了给孩子买学区房,双方再次离婚,然后花费300多万元购买第四套房,首付贷款为50%。双方于2019年3月办理再婚登记。
分分合合,从分居,吵架到过不去
两人开始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关系越来越弱。据王志说,虽然他们私下同意假离婚,但他们真的办理了手续,矛盾也随之而来。从第一次离婚开始,父母开始轮流帮忙照顾孩子,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住在一起。第二次再婚后,争吵越来越多。吵架后,妻子一夜没回家。“离婚期间,她还以别人的名义和别人一起出资购买其他房产,这些都是矛盾。”
对此,张玲也充满了委屈。她说,她婚后为改善家庭经济环境付出了很多,但被丈夫和家人误解了。多年来,由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琐事,她和丈夫经常吵架,发展成分居。离婚期间与他人购买的房产与丈夫无关。
开庭后,法官调解了这起案件,这对夫妇坚决表示要离婚。目前,双方都没有缓解夫妻关系的行为和计划,原被告同意离婚。但丈夫说,前两次离婚是为了避免购买限制政策,而不是真的想离婚,所以离婚协议的财产分配应该无效。妻子坚持说,家庭冲突导致离婚,没有假离婚。
“假离婚”购房风险巨大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志婚前购买的房地产更适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因为该女子参与还款,并在第一次离婚后以该女子的名义登记。虽然两人离婚两次,但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离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和偿还抵押贷款。鉴于此,离婚期间购买房屋的财产权应当按照同居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分割。
最后,在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购买意愿、生活状况、共同财产价值等因素后,法院判决其中两处属于男性,两处属于女性。这两个孩子由妇女抚养长大,男子每月支付赡养费,并有权参观。离婚后与他人一起购买的财产不予处理,因为该财产以他人的名义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原被告经常结婚离婚,导致婚前婚后财产混合,为夫妻关系的恶化埋下隐患,最终结果也证明收益大于损失。我希望你能吸取教训,认真对待婚姻,不要利用政策和法律的漏洞。(双方都是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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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人眼里,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随着相关限购政策的出台,一些市民试图通过“假离婚”实现买房梦。然而,对一些人来说,“假离婚”购房流程结束后,离婚成真。日前,我市一对夫妻因为“假离婚”风暴选择了法庭。这对夫妇为买房少付首付,原计划“假离婚”,不料弄假成真。再婚无望后,该女子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近日,汉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
为买房“走捷径” 夫妻选择“假离婚”
2016年底,小梅和小雷登记结婚。婚后,小梅在南京工作,小雷在扬州工作。2020年初,小梅想在南京买房。她和小雷商量,“以后你和孩子去南京住,在这里买套房是必要的。”
妻子的话让小磊有点兴奋。他认为,现在他的工作不稳定,收入也不高。他可能会试着去南京创业。因为小磊婚前有套房,为了买第二套房产“走捷径”,夫妻俩并没有少花心思。在咨询了购房政策后,两人打算支付首付,然后每月按揭买房。
当时,根据当地的购房政策,如果购房者名下没有房地产,他们只需支付20%的首付,但如果他们名下有房地产,他们需要支付50%的首付。为了减轻首付压力,两人通过了协议“假离婚”,以小梅的名义买第二套房。
他们还同意等房子买好,贷款手续办完再婚。
假复婚不成真 女子起诉前夫要房地产
买房的喜悦萦绕在心头,但小梅和小磊逐渐意识到还贷压力不小。“扬州的套房是你妈妈帮你还贷的,你要对这套房负责。”小梅经常以还房贷为由督促小磊认真工作。
聚少离多,观念不同,同,两人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小梅自己的优越条件也让她开始重新审视这段关系。此外,小雷工作不进步,问孩子不多,缺乏关心自己等,她看到了眼睛。
在此期间,双方聚在一起讨论再婚,但由于矛盾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看到再婚无望,他们各自为未来的生活做了计划。到目前为止,事情已经无法挽回,联想到“假离婚”小梅后悔签署的协议内容。原来,双方为了避免买房,协议的内容并不是小梅真正意愿的体现。特别是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同意男方名下的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我也参与了还贷,他应该弥补我的损失。”小梅感到委屈。
小梅找到小雷提出,“既然离婚了,我们来讨论一下财产分割和孩子的事情。”小梅说,虽然第一套房是小磊婚前买的,但他们婚后共同出资还房贷。“希望你能对这部分共同还贷的钱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的要求不过分,但小雷不同意。
在与小磊及其家人多次谈判失败的情况下,小梅与小磊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考虑到经济补偿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延误,小梅向汉江法院提出投诉,并将前夫告上法庭。
“假离婚”假不了 法院命令该男子赔偿
考虑到双方的关系,汉江法院最近组织原被告调解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在与双方沟通后,法官得知两人最初是为了避免买房的政策“假离婚”,谁知心生嫌隙,最后因财产分割而上法庭。
法官在法庭上解释说,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旦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立即解除。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起诉涉及的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对部分共同偿还贷款的女方享有相应的权利。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协议。
原告与被告协商后,被告名下扬州的房地产归被告所有,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2万元;原告名下南京的房地产归原告所有。双方还同意,孩子将来会和母亲住在一起,父亲每月承担1000元的生活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
“假离婚”真风险 不要尝试这种买房套路
“假离婚”买房离婚真的很尴尬。
何为“假离婚”?据了解,有些夫妻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在达到目的后办理再婚手续。“假离婚”。
“这种做法隐藏风险,后果难以估计,不要轻易尝试。”法官说没有法律。“假离婚”,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相关政策“假离婚”当双方通常同意将财产和资金归一方所有。由于另一方无法证明否定协议,离婚后,财产一方改变主意或出售财产,另一方将无法要求偿还或索赔。
法官介绍了近年来的原因“假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很多,“假离婚”如果取得财产的一方不愿意再婚,另一方很可能会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不要试图轻易通过‘假离婚’买房的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就会为自己的错误选择买单。”法官提醒。(文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离婚、再婚、再离、再复,现在真的离开了,房子属于谁?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长江网 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