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白英、胡梦雪)中国演艺行业协会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艺人员自律管理办法》。根据措施,“劣迹艺人”协会会员单位一年至永久期的联合抵制,必须在联合抵制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继续从事表演活动。
中国表演行业协会会长朱克宁首次明确规定了表演艺术家应自觉遵守的职业规范,包括遵守社会道德、合同精神、尊重合作团队和合作伙伴等十项义务和责任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条款。该措施还设立了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具体承担表演艺术家的道德建设和自律,并将行业自律细化到具体的操作水平。
据报道,禁止性条款包括: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事故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害社会道德或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商业表演中欺骗观众,或以违反伦理道德、公共秩序和习俗吸引观众;表演可怕、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通过展示人类变异来吸引观众;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虚假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其他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社会秩序、良好习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根据《管理办法》,根据演艺人员违反就业规范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协会将监督和指导会员单位在行业内实施一年、三年、五年、永久性行业联合抵制,并配合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处罚。
根据《管理办法》,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价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监督引导他们参加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提升社会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