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大建“空城”引起关注。近日,新华社发布调查报告称,近六年来,崇明岛绿地长岛项目沿长江建设,总长度超过10公里,总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2016年底被认为违反了建设量和建筑高度“长江大保护”不符合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总体要求。
先说背景。崇明岛大部分属于上海崇明区,其中一小部分属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启隆镇和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绿地长岛项目位于启隆镇。
根据调查报告,绿地长岛项目与崇明岛的功能定位不一致,明显违反了上海和启东的相关规划。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崇明坚持和实施规划“生态立岛”坚决不搞大发展的原则,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70万左右。绿地长岛项目占地约1.2%,但将引进20多万人,接近常住人口规划的三分之一。根据规划,新建筑的高度原则控制在18米以下,而在绿地长岛项目的B区,长江旁矗立着40多栋17层的高层建筑,高度是控制高度的近两倍。根据《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旅游度假用地”,然而,当地旅游项目很少,但商品房大规模建设,存在以旅游度假名义开发房地产的问题。
有网友提出,如何利用上海的规划文件管理江苏的土地建设。事实上,绿地长岛项目违反了两地的规划。上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还提出了规划“加强与北部江苏南通的协调联动,加强与海门海永镇、启东启隆镇的生态岛建设协调,共同建设长江口战略协调区”。两地要加强协调,共同保护崇明岛的生态环境。
崇明岛位于长江入海口,位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非常重要。中共中央多次强调,要把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放在压倒性位置,共同抓好大保护,不搞大发展,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途径。那么,为什么绿地长岛项目违反上级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划要求,在建多年,2016年底被指控整改不到位?主管、审批、监督等权力运行和监督环节背后哪里出了问题?失职甚至腐败有问题吗?必须追查到底,明确责任,给出负责任的答案。
大建“空城”明显违反规划内容提醒我们,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价机制,以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为实施规划的基础设施,建立全覆盖责任制和监督制度,确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落实到位。
大建“空城”背后也反映出发展理念的偏差。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十四五”必须全面、准确、全面地贯彻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提高政治地位,坚决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改变发展模式,优化发展理念,统一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加强协调、互动合作,完善生态环境协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环境硬约束机制,坚决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