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北京调整规范医保药品目录 医疗保险新增119种药品
2月1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和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北京市医疗保险〔2021〕7)根据国家2020版药品目录的调整和要求,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进出调整,规范了部分药品的报销范围,完善本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新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药品品种有进有出 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目录
去年年底,国家协商将包括创新药品在内的96种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幅降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同时,结合全国各地的使用情况,将临床治疗所需和应用较多的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的治疗。本市调整实施2020年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列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中删除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完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上述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改进,将新增药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安立生坦”纳入“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门诊特殊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调整为“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并将“尼达尼布”纳入“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报销门诊特殊疾病。“泽布替尼”其他19种新药纳入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泽布替尼”其他19种新药已纳入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的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严重疾病患者的药品成本负担显著减轻。
如肺间质疾病的治疗“尼达尼布”,国家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平均药费约24万元。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平均药费约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年平均药费负担将进一步降至1.5万元左右。
自2001年以来,该市建立了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成本较高的大病患者的项目“门诊特殊疾病”系统,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360天内只收取一条起付线。目前,该市已有17种特殊门诊疾病(见附件)。
同时,为了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民群众的门诊治疗,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药品的报销水平,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高,适用于各种疾病的药品“可洛派韦”等8种药物继续按固定比例试用门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
严格管理使用 提高保障效益
国家通过谈判大幅降低了96种谈判药品和14种常规目录中使用量大、金额高的药品价格,明确了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范围。本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对部分药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调整,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明确了55种药品的新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的保障效益。
明确配套措施 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新政有效造福人民,市医疗安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要求指定医疗机构根据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召开药品管理会议,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要、诊疗能力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数量限制、药品比例等为由影响新药品的配置和使用,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的药品,以确保患者使用良好。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机构加强管理,加强对新药成本的监测和统计分析,特别是谈判成功药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进一步提高基金的保障效益。
门诊特殊疾病17种
门诊治疗恶性肿瘤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多发性硬化
眼底疾病眼内注射治疗眼内注射治疗眼底疾病
重性精神病
C型尼曼匹克病
治疗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
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
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耐多药结核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