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辆救护车鸣笛1分30秒,教练车不回避 现场曝光引起公愤!
最近,广西柳州的一辆救护车在运送病人的路上被一辆教练车挡住了。鸣笛大约需要一分钟半的时间。教练车没有回避。救护车被阻挡约4公里后,救护车成功超越。现场曝光引起了网民的愤怒。
在路上遇到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该怎么办?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其他车辆和行人在救援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路。然而,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总有人拒绝听呢。
近日,广西柳州另一辆120救护车在行驶过程中被一辆教练车挡住。鸣笛表明,1分半的教练车仍然没有主动避开,大约4公里后才成功超越。
6月1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接到举报:一辆120救护车行驶至集团水泥厂路段时,被一辆灰色教练车挡在后面。当时情况紧急。120救护车多次鸣笛要求避开,鸣笛示意一分半钟,教练车仍不主动避开。救护车被阻挡约4公里,直到渡村路口才成功超越。据了解,救护车上有一名1岁半抽搐伴发烧的男孩,孩子脸色发紫,病情危重。警方调查发现,一辆车牌号是桂B6***(学习)灰色教练车在救护车前行驶,期间有多次让路机会,但从未让路。
正是教练车经查,教练车司机魏某,男,在继辉驾校从事汽车教练工作。警方立即通知他到柳江大队配合调查。民警:“你听说救护车鸣笛让你走了吗?”韦某:“当我听到道路拥堵时,我想开车去前面宽敞的地方避但我找不到。”警方出示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魏某看完后说,“当时应该有十几个地方可以让路,我错了,以后再吸取教训”。警方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作为一名驾校教练,魏和他驾驶的教练车故意阻挡救援车辆,这让网民们非常生气。
120救护车代表应急救援伤员和患者。每个人都必须努力挽救生命。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应当立即让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阻碍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护车、警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