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复旦大学网站发布了《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说明》
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不幸死亡。最近几天,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深深的哀悼。与此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虚假的谣言。为了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澄清事实,正视听,现就事件当事人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相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化学系,考研后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学位。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他留在学校工作。2007年4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学博士学位,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曾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院副院长、人事部副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公开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均未合作发表,也未抄袭学术成果。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记录,网友于2021年6月8日12:50创建了王永珍的相关条目。学校没有参与条目编辑,也没有删除任何信息。
二、姜文华的相关情况
自2016年9月起,江文华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担任青年研究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后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青年研究员,首聘期三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三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在两个聘期内晋升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进入长期教师系列。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起,学校与姜文华签订了3年合同。根据合同,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应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了就业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建议。考核过程中没有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与姜文华续签一年雇佣合同,保留岗位和待遇。2020年11月,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后,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再次与姜文华续签一年雇佣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种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一年雇佣合同尚未到期,学校也未决定终止或终止与姜文华的雇佣合同。
目前,有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检察机关也参与其中。学校尊重司法程序,以警方的权威结论为准。学校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做好家庭成员的安慰和务。
感谢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注。
复旦大学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