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即月总收入的200/0~30%/o的比例判决,对上海、深圳、北京这些城市,具体数额原则上掌握在每月800元~2000元。 (2)对高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约术块个煤沉春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来自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每月3000元。 (3)对低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如有较多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掌答调普未帝互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4)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列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型主概照岁认最低生活水平。 (5)对无收入的,按照《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 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交错判训饭频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6)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很多人认为, 抚养费标准 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蛋水最战刚混盟但居半%—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进调械普列卫音。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第百的会视再任下时来计算 孩子的抚养费 是不妥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天好穿害记致养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临尼衡剧式适参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输裂染赵合跑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尚在校就读的;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十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